Synkretismus

我此生的命运就是别离。

写在之前

《彩云国物语》是日本作家雪乃纱衣自2003年至2011年连载完结的中国风奇幻轻小说,讲述了彩云国女子红秀丽突破国试制度、入朝为官及其身边伙伴的故事。正文共十八卷,外传四卷。2012年出版《彩云国秘抄:愿乞骸骨》,作为该系列最后补全篇,皆由角川文库出版。

相比小说,大陆观众更熟悉的可能是《彩云国物语》的动漫,两季先后于2006年、2007年在NHK播出,后引入港台。中国风题材、由罗绘理华丽的画风、堪称梦幻的声优阵容使得动漫大获成功。在大陆的具体表现在于,当年随便找个卖盗版碟的摊子问,一定有彩云国的碟片。相关的贴纸、笔记本等文具也层出不穷。

2009年,南海出版社引入了《彩云国物语》头两卷的简体版,译者为吕相儒。那时网购还不像现在这么方便,买书基本靠线下挑选。几乎每隔两周的周末,我就要去上海书城逛逛。《彩云国物语》的第一本简体,封面素雅,副标题是“红风乍现·黄金约定”,这种幻想画卷露出一角、故事才刚刚开始的气息迷住了我,我带它去结了账。

第一本还没看完,我便发现了动漫,买了碟片看了好几遍。简体小说大约跟着买到了第四本。由于简体出版进度过慢,兼之随着年龄增长,学业日渐繁忙,遇到的人和事不断占据记忆内存空间,挤出了曾经心中切切不能忘记的故事。

不曾想十三年之后,还有机缘将儿时深深感动过自己的故事捡起。本来只是想简单了解儿时没能看到的结局,而令我惊讶的是,在阅读全书的过程中,我竟再次寻回了早就遗失的童年情感,那种有若新生的希望与勇气。

与童年时不同的是,如今的我有了更多的生命体验,对人性的理解比之儿时有增无减,因此我从这个系列故事中获得的希望与勇气也不再是轻飘飘的、会被挤占出心灵的情感,我已经拥有了让它与我的根系一起坚实生长的力量。这十三年过去,我的生命体验已经多到能够用于read between lines,也已经能读懂小时候读不懂的台词,于是这颗心不知道多少次被字里行间的情感猛烈地撞击,随之视线变得模糊起来。而在流泪之后,又能越过伤感,获得新的力量。这就是彩云国物语给我的感觉。

最后一卷中就存在这么一个时刻。红秀丽的父亲红邵可对小辈说出:“让我告诉你,我出生时的算命结果吧。我此生的命运就是‘与三个心爱女人的别离’。”当时他已经历过挚爱的师傅与妻子的离去。剩下的最心爱的女儿,正躺在白棺之中沉睡。

在那个时候,彩云国中的很多角色都已经历过与至亲至爱的别离,而眼下又是一场无法逃避的、也许是她他们人生中最深刻的送别。

于是我边哭边想,谁此生的命运不是别离? 可别离之前,我们一定还能做些什么——如果红秀丽醒来的话,她一定会笑着这样说。

这就是这篇长评名字的由来。

一、一个关于命运的故事

首先要说明的一点是:本篇长评所依托的是彩云国物语小说正文十八卷,涉及剧透。两季动漫只改编到第13卷的剧情,而且第二季省略了很多内容,对角色及其关系之间的剖析远不如小说深入动人。动漫整体给人的感觉轻松欢快甚至无厘头,而如果补原著小说,则会获得不同的观感——欢乐与痛苦相伴相生。

关于彩云国,有这样一个传说:六百年前,在一片万物有灵的土地上,鬼怪横行,民不聊生。名为苍玄的青年誓要拯救万民,其诚心感动了彩八仙。仙人降世,帮助苍玄建立了彩云国。彩云国领土分为八个州:蓝州、红州、碧州、黄州、白州、黑州、茶州与紫州,首都贵阳坐落于紫州。统治各州的地方豪族姓氏与州名相同,比如红州候便是红氏,同时禁止平民与彩八家同姓。 在八家之外有着高贵血统的,还有缥家。苍玄的妹妹苍遥姬用宝镜收服了蓝州九彩江的108只妖怪。虽身为凡人,却有异能。她的血脉流传下去便是缥氏一族。

苍玄死后,彩八仙也消失了。这之后,苍周继位,其以文治享有盛名。

百代后的大业年间,彩云国再度陷入战争与混乱。崇尚武力的紫戬华推翻了苍氏,登上了王座,从此彩云国为紫氏统治。他有六个儿子,本来最有可能继位的二皇子清苑由于外戚干政而被一同流放,最小的儿子紫刘辉为妓女所生,似乎天性懦弱,不参与王权斗争。其余四子在戬华王卧病不起时,为争夺王位发动战争。大业末年,是人们易子而食的黑暗时代。

主角红秀丽便出生于那个时代。她印象中的童年,是家门口饿死的百姓、后院中被摘光果子以至于再也无法开花结果的老树与由于拉多了二胡而酸痛的手腕。小小的她什么也不能做,除了为无辜死去的人拉一曲二胡。

时间一晃,来到现在。太子之争早已平息。十七岁的秀丽正为了生计四处打工。虽然她是红氏长子红绍可唯一的女儿,门第很高,但实则过着十分贫穷的生活。因为红邵可不愿继承宗主之位,早被踢出了红氏家族。虽保留了姓氏,却与红本家没了往来。他在朝中担任的也只是府库管理(图书馆管理员)这样俸禄微薄、不值一文的职位,还时常被欠薪。

秀丽的母亲在她儿时便去世了,她身边除了父亲外,还有父母收养的孩子茈静兰。静兰比秀丽大上五六岁,身手不错,性格温柔体贴。这对兄妹的日常便是赚钱养家。秀丽还开办了无偿私塾,教负担不起学费的孩子们读书,因此就更缺钱了。秀丽打过的杂工包括但不限于在青楼做账房、去酒楼拉二胡助兴等。

这一天,她正在酒楼拉二胡,却被静兰叫走,说是父亲那儿来了客人,找她有事。她因为没能赚到钱而气冲冲地赶回家,却发现来客是受人尊敬的朝廷三师之一霄太师。

霄太师说有要事要拜托秀丽和静兰,开出了对他们而言好似天文数字的报酬,受够了贫困的秀丽连是什么事都没问便当场答应。 老奸巨猾的霄太师解释道,继位半年有余的紫刘辉陛下不理政事、沉迷男色,希望门第、血统、品性、学识皆为上等的红秀丽入宫为妃,劝说陛下。只要能让陛下改过自新,她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而静兰,则被擢升为羽林军,随行保护刘辉。

这便是故事的开始。

秀丽入宫之初没能见到刘辉。这十九岁的少年神出鬼没、东躲西藏,连近臣都找不到他。秀丽也不急,她常去府库借书看,因此结识了王的两位新臣——羽林军将军蓝楸瑛与吏部侍郎李绛攸。蓝楸瑛是蓝家四子,武功高强,风流倜傥。李绛攸是年仅十六岁时便高中文状元的天才,虽看起来文弱,但脾气火爆、时常迷路……二人同年通过国试,性格互补,是欢喜冤家般的好友组合。俱是少年英才,却空有抱负无处施展,因为王根本不见他们。

一日,秀丽在花园跳着够樱花树,希望能采摘一些花瓣用来泡茶。一个紫衣少年藏在旁边看她不依不饶地够树枝,决定出手帮忙,便上前去问她是否要摘花。一阵风吹过,两人迷了眼,少年无意识一用力,折断了花枝。秀丽怪他折了枝,但看到他手足无措的模样,还是大度地笑笑,请他坐在花园吃自己刚做的点心。

两人甫才聊了几句,秀丽便猜出这人是紫刘辉。然而刘辉却紧张谎称自己是蓝楸瑛,与陛下很熟。秀丽佯装不知真相,试探性地告诉他自己想对刘辉陛下说的话。两人约好下次再一起喝茶。

在以蓝楸瑛为名与秀丽来往的时间里,刘辉被她的话打动。秀丽对刘辉讲了自己童年时对战争的印象,那是身处深宫的刘辉无法体验的贫穷困苦。她直视面前少年的眼睛,掷地有声地告诉他:

“或许因为是排行最小的王子,所以从未学习过如何处理国政,那我就跟着一起学习,在受到沉重压力时全力支持,害怕时陪伴在身边,心中有多少怨言我一概洗耳恭听,想哭时就尽管哭出声来。我不是朝廷大臣,所以不必在我面前掩饰自己。我不是来做生育工具,也不是特地来谴责‘你’的——我是来扶持你的,从旁扶持你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国王。 我对陛下的要求只有一个,希望陛下全力预防海啸不再发生。每个人均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请不要剥夺这个权利,因为这正是人活在这世上唯一的尊严。”

自此之后,刘辉逐渐有了改变,他开始出席朝会,接见蓝、李二位臣子,学习政务。他已经喜欢上秀丽,而秀丽不以为意,她还相信刘辉喜欢男人的传言。刘辉知道秀丽从小的梦想是入朝为官,也见证了她的才能。小时候,没有人告诉她女人不能做官。她之所以开办无偿私塾,也是自长大知道如今女子不能参加国试开始的。她将希望寄托在孩子们身上。

于是刘辉暗下决心,希望能推动女子国试制度,他并未告诉秀丽自己的这一想法。

而秀丽那头,她想既然完成了任务,就准备离开后宫了。而尚未离开之际,侍女下毒绑走了她,幸好刘辉赶到及时将她救出。此事涉及茶家剧情线,暂且按下不表。

以上便是红风乍现的主剧情。红秀丽的形象跃然纸上,她聪明、善良、坚毅,有着常人不可及的对人世的勇气与信心。但同时,她也是个可爱活泼的少女,会为了家计狂打算盘讨价还价,会在真正生气时毫不犹豫地斥责争吵,不回避冲突。 正如雪乃在终卷后记所写:“她拒绝穿上灰姑娘的玻璃鞋,过着有如战国时代猛将般冲锋陷阵的人生。”

相比之下,紫刘辉的气质柔软到有几分懦弱。只要看过动漫或小说,读者观众对紫刘辉的印象里都会有一条“他是被丢在路边的小狗”吧。从小不争不抢,作为幸存的孩子被推上了王位也只知逃避。因为刘辉的内心深处是悲观的,他亲眼见到手足相残、母亲的尸体漂在湖面上、唯一对自己好的兄长清苑被流放到蛮荒之地。可以说在前十九年的人生中,他没能用双手留住哪怕一个对自己而言重要的人。因此他努力地蜷缩在内心的角落,封闭了自我,难以承受与这个世界的过多接触——毕竟有了重要的人和事,就会有失去的一天。

推动女子国试制度,是刘辉理政的一大动机,也是小说前半的主线之一。作为读者,我对轻小说的预期就像动漫展现的那样:通过主角团的努力,女子国试制度顺利推进。秀丽苦读参加国试并通过,入朝为官后干出一番事业。女人从家庭的B面来到事业的A面,附带友情爱情亲情的丰收。

但如果它仅仅如此,那么我就会像吃了一块批量生产的巧克力那样。当下很享受,但也是稍纵即逝的快乐。

我一向认为好的作品不会回避命运这个主题。什么叫回避呢?用金钱、地位或虚幻的爱帮主角解决一切问题,让主角的生命停在似乎会永无止境延续下去的“幸福”状态。这是懦弱的愿望,尽管很甜美。如果刘辉用地位帮秀丽完成了她的愿望,两人从此陷入飘浮的幸福,那就是对命运的回避。

好的作品一定具有穿透这些表面答案的力量,丢开这些用来哄人的把戏,直面生命的voidness,从中抓取一捧流沙。

由于在父权制下推进了女子国试制度,所有帮忙的人在之后都遭受了难以想见的打击。秀丽自然首当其冲,大家都能想到的是她入朝初遭到的非议与刁难。而雪乃不止揭示到这里,她对人性的挖掘和理解深得多。

在小说后半部分,秀丽已经在户部打过工、通过了国试、出任了茶州州牧,平息了当地疫情,有了一定的经验和实绩后,进入了御史台。此前她身边多有人帮助,例如她在户部时的上司是她二叔的好友,户部尚书黄奇人。在茶州则有同年通过国试的好友杜影月与茶州前州牧浪燕青的支持,还有一直陪在她身边的静兰。而到了御史台,她的上司是不近人情、过分严厉的葵皇毅,同事是为了向上爬可以不择手段的陆清雅。但也是这两人,教会了她官场的残酷。

对于葵皇毅和陆清雅来说,她不是什么特殊的人,不是“女官员”、不是“红家大小姐”、不是“王喜欢的女人”,就只是一个御史。她出任务重伤也好,被牺牲掉也罢,都是可以承受的代价。听上去似乎是站在主角对立面的角色,而讽刺的是,从头到尾把她当作一名真正的官员对待的,也只有这两人,而不是帮助推动女子国试的主角团。

后期有臣子蛊惑紫刘辉,告诉他只要迎娶红秀丽入宫,让她不再为官,便可平息朝中危及王座的、针对他的非议。刘辉和他的两位近臣,也确实开始考虑这件事。

在他们看来,刘辉和秀丽彼此喜欢,她也当过官、做了许多实事了,再说御史工作也很危险,是时候进入后宫和刘辉一起开启甜蜜的婚后生活了。我相信甚至部分读者也这样想。但他们没考虑过的是,如果秀丽当了这两年官就进后宫,那么后来者如何看待这只有一个特例而且还没能坚持到最后的女子国试制度?他们会觉得女子入朝为官毫无意义,最终还是做王的女人。说不定入朝也是撒娇和王求来的,只是觉得好玩。

在茶州出任州牧时,秀丽到疫病严重的村子接引病人,组织大夫救治。而当时当地盛行的传说是,这疫情是女人出任州牧导致的天罚。男村民对秀丽恨之入骨。而其中只有一个母亲病重的、名叫朱鸾的小女孩,她全心全意地相信秀丽能救她们。最后秀丽尽全力做到了最好。在秀丽回紫州时,小女孩也加入了送行队伍,她仰着脸站在马车旁对秀丽说:“姐姐,我知道自己以后要做什么了。我要入朝为官,像你一样帮助别人。”

如果秀丽不能坚持下去,那么等这个女孩长大时,国试制度还向女性开放吗?

这些都是秀丽身边总想着“呵护她”的男性亲友没有考虑过的。

于是葵皇毅毫不留情地对他们、对红秀丽最信赖的朋友们指出:你们从未真的把她当作一名官员。推动女子国试,在你们看来,大概就是随手帮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实现她的心愿那样吧。

是的,主角获得了爱、名声、金钱与地位。但这些没能解决问题,没能到达所谓幸福的终点。每个人还是要面对各自的命运,每个人都有一件自己才能做成的事。如果不动用内心全部的力量,仅凭那些表面答案去应付,就只能过二流的人生。

此外,秀丽的体质十分特殊。她母亲的离世正是为了延长她的寿命。而即使如此,她想活得久一点,也是很困难的。只要离开了紫州贵阳这片清净之地到别处去,她的寿命会急剧缩短。其父红邵可深知这一点,却给她选择的自由。

她当然可以一直留在贵阳,和刘辉结婚,度过安稳平静的一生。那这就变成了个二流的故事。 什么是我心中一流的故事呢? 到了后来,秀丽不得不沉眠于缥家特制的白棺之中维系生命,因为她只剩下一天寿命。再度醒来之时,便是生命的最后一日。

而她用那一天做了什么呢?请有兴趣的读者朋友自己看吧。

二、后天选择的家人

小时候虽然深受这部作品的吸引,却无法用言辞准确表述出它的主题,它的魅力究竟在哪里。现在多少能做到了,这不仅是一个女人、小孩和老人从B面来到A面,成为帅气主角的故事。它还是这样一个故事——在后天选择成为家人之后,再背负着彼此的命运各自远行。

《彩云国物语》里大部分角色的身世都相当凄惨。 动漫中有一幕五个人站在一起,弹幕飘过“这五个人都没有妈妈了”…… 甚至还有更多角色可以加入这个队列。秀丽早年丧母。刘辉和静兰是儿时父母双亡,亲眼看到自己母亲冤死。李绛攸小时候被农家收养过,但那户好心人很快被盗贼杀死了。茶州前州尹、当朝宰相郑悠舜和茶州前州牧浪燕青都是看到自己全家被杀。杜影月作为灾年家中最小的孩子,因为不能充当劳动力,四岁时差点被父母剁了煮熟当作食物。

换句话说,这些角色唯一的来处被抹消了。他们孤独地行走在广袤天地之间,没有来处可言。

而我认为前八部的主题正是后天选择的家人。没有来处,却能自己选择归途。

小说读者会熟悉这样的说法:王城组(刘辉、绛攸和楸瑛)、双玉(静兰和燕青)、噩梦国试组(郑悠舜、红黎深、黄奇人等)、心友组(红秀丽、杜影月与蓝龙莲)。角色们后天选择了自己信赖亲近的人作为家人,习得了爱,组成了一个比血缘意义上的家庭更牢固的联盟。

血缘在彩云国物语中,更多地表现为束缚。 比如蓝楸瑛身上流着蓝家的血,李绛攸的养父是红家家主红黎深。蓝家与红家作为彩七家中最强大的两家,与王的力量分庭抗礼,甚至更胜一筹。(彩云国中年轻的王没有多少权力,并非强中央集权制) 在小说前半部分,若要楸瑛与绛攸在家族与王之间选择,他们多半会选择从小养育自己的家族。刘辉对这一点心知肚明,甚至对感到为难的蓝楸瑛说:“我排第二就可以了。”

正因为他是这样的王,楸瑛与绛攸才无法舍弃他。小说12卷、13卷分别是蓝家篇与红家篇,讲述了楸瑛与绛攸如何突破血缘的束缚,最终以自己的意志选择了王。为此,楸瑛丢掉了将军的官位,被蓝家除名,绛攸则锒铛入狱。三人之间的羁绊,从第13卷黎明珀烁的选段中可窥一斑:

“在秀丽大人和静兰去了茶州的期间,我们三人每天都一起度过;有时微服到城下游玩,有时在赏月时举杯畅饮,或者不知不觉喝醉了酒,后来三人一起看日出……” 这些情景,绛攸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回忆起来。一直在做一些愚蠢的事。但是能一起做这种蠢事的人……好像就只有楸瑛和王了。 “我啊——”楸瑛苦笑道:“……说真的,除了童年伙伴以外,跟其他人在一起这么长时间,还真是第一次。以前我只觉得接触面广、关系肤浅就足够了。” …… “像那样把自己的事情放在后头,说什么排第二就足够,愿意一直等待我的人,也从来没遇到过。” 对于总是以红家和蓝家为优先的楸瑛和绛攸,他从来没有责备过半句。 “绛攸……我啊,从来没遇到过那么表里如一、一直都需要着我的人……从没遇到过即使我变得一无所有、也还是拼命从后面追上来的人。” 既使自己一无所有,也还是需要自己—— 直到最后的最后,也信任着自己。”

同样的,缥英姬与缥珠翠也进行了这样的选择。二人虽是缥家后代中少见的异能者,却不愿遵从继承缥家的使命,先后全力逃离缥家。英姬选择了茶鸳洵,尽管茶鸳洵将茶家的地位放在自己和英姬的个人幸福之前,夫妻一世,聚少离多,儿子儿媳惨遭杀害。

而珠翠作为缥家的暗杀傀儡,本无自我意识,被红邵可救出后爱上了他,见识了外面的世界。即使红邵可有心爱之人,无从察觉珠翠的心意,她也默默追随着邵可,并作为后宫首席女官照看秀丽与刘辉。在第16卷《苍迷宫巫女》中,珠翠被缥氏掌权之人缥瑠花抓回缥家,关在能消除人的心智与意识的时光之牢中,珠翠仍坚守着好不容易生长出来的那一点自我意识,在几乎神智不清的状态下对瑠花说:

“我见过外面的世界之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东西,拥有了想要守护的人和事……”

她他们因为斩断先天血缘的锁链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即使有再次做出选择的机会,也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蓝龙莲也是如此。作为蓝家的底牌、蓝仙的宿体,他从小看到的世界与常人不同。有人畏惧他,有人崇敬他,而在他改换一身怪人装束、带上铁笛云游世间后,大部分人对这个脑袋脱线的笛子怪人更是敬而远之。红秀丽与杜影月是唯二例外,是不会敷衍他、不因蓝家的权势接近他、真诚待他的人。秀丽和影月并不具备他看待万事万物的视角,但永远会接纳他的看法。虽然龙莲吹奏的难听铁笛让精通乐理的秀丽听了难受,但她也不得不承认,她每次都能听出龙莲通过笛音表达的情感。

此处只是简单举了几个例子,其实类似的选择在文本中不断发生。前九卷中,几乎每个重要的角色,都选择了后天与他人结成无法切断的纽带,并且为此付出代价。

那么后面九卷,讲述了什么呢?即使有了牵绊,每个人仍有必须孤身背负的命运。但这并不是说纽带毫无意义。正因为主角之间产生了对彼此的牵挂与思念,走向命运的那条窄道没有那么冰冷了,身上的重量也更堪忍受。相关内容,将在本文最后一部分得到评述。

三、两种善的冲突

小说是由一个又一个冲突构造起来的。正邪不两立是最常见的套路。英雄打败小人、好人赢过坏蛋是读者喜闻乐见的事。但雪乃纱衣没有选择这么简单的冲突。在《彩云国物语》中,无法找到一个全善或全恶的人。看到光时,要想到它会投下怎样的暗影。而看到暗影时,也要理解是什么样的光产生了那片晦暗。每一个人都是光暗相生的,有过辜负、亏欠、被辜负、被亏欠的过往。

我会说这篇小说中的终极冲突是两种善的冲突,而不是善与恶的冲突。

冲突的种子早在大业年间甚至更久之前埋下——贵族派与国试派的对立。先王与刘辉都重用国试出身的臣下,忽视因祖荫入朝为官的贵族子弟。贵族派的领袖、朝中颇有名望的老臣旺季暗中培养年轻贵族子弟,他们的才能不亚于国试派,有更多的实践经验。葵皇毅、陆清雅、司马迅等能干的官员都受过旺季的栽培。在刘辉尚未察觉之时,许多地方要员也被换成了贵族派的人。贵族派的不满情绪日渐强盛,而此时地方上出现了蝗灾的前兆。在彩云国的历史上,蝗灾一旦发生,几乎等于王朝更迭的预言。天空中闪着红光的妖星,也预示着王位即将易主。

其实无论是贵族派还是国试派,都不完全站在王那一边,而有着各自的利益。贵族派要维护门第荣耀,国试派则想积攒权名、出人头地。只是恰好先前最支持王、也最受王信赖的两名臣子(楸瑛与绛攸)是国试出身,可当矛盾爆发时,这两人已因脱离家族而沦为底层官员。王全身心依赖相信的、替王做出了不少重大决策的尚书令郑攸舜,又似乎别有目的。此时朝中真正有能力与话语权、也全心全意站在王这一边的,竟只剩下御史台的秀丽。

面对刘辉,秀丽采取的始终是守护者的姿态。这也是她不愿入宫为妃的理由之一。如果进入后宫,遇到这种情况,除了能给刘辉拉拉二胡、做做点心,别的什么也做不了。但她留在官场,就可以在这种非常时期为自己选择的王做实事。在王权几乎被架空、红州动乱、蝗灾初现时,是秀丽为刘辉四处奔走,直至精疲力竭倒下的最后一刻。

那么,站在秀丽与刘辉的对立面,似乎煽动了朝中不满情绪的旺季是什么样的人呢?

他是一位经历过战争、有着非凡智慧、爱民如子的长者。比如蝗灾一事,早在刘辉即位之初,旺季便上呈了详细的防治措施。不过其中许多事项,需要王的批文才能落实到地方。彼时的刘辉逃避政事,以至于错过了蝗灾防治的最佳时机。旺季在自己的权限内做了能做的一切。他还将身有残疾、遭人厌弃的百姓聚集起来,想办法帮助他们生活,让他们住在一个村落。

朝内几名脾气古怪的高官,以铁血严厉出名的葵皇毅、看似轻佻随意实则心狠手辣的凌晏树、剑术高超但自称平凡老人家的兵部尚书孙陵王,不把王放在眼里,却听旺季的调配。

即使是一向高傲、事事几乎做到完美的二皇子清苑,在见到旺季时,也少见地想要获得这位长辈的认可。如果要概括旺季的气质,那大概是严厉温柔。无论是怎样的人,见到他时,都想得到他的摸头吧。就算是刘辉,也不例外。

从王位争夺一事来说,刘辉与旺季确实是对立的。但这不妨碍刘辉认为旺季是非常强大、 美丽的长者。他的眼神就像刘辉所佩戴的王者之剑莫邪那样坚定。尽管二人立场不同,他们仍然共享了一个静谧的夜。那是刘辉心乱到无以复加之际,旺季抚起了琴中琴,音色如黑夜中的森林那样温柔,抚慰了刘辉的心,也拨动了刘辉记忆中的琴弦。

刘辉儿时由于母亲与哥哥先后离开自己而彻夜难眠,晚上睡不着在宫中乱跑时,曾遇到过抚琴的旺季。那是戬华王离世的夜晚,也是旺季的命运之夜。

旺季是上上代先王的将领,戬华得势后一路攻向王城,上上代先王派出旺季迎战。旺季的兵马只有戬华的十分之一,做好了必死的准备,却没想到能僵持许久,还保护了众多士兵。虽最终败于戬华之手,却被留下了性命,归顺为新朝臣子。

而旺季流着苍家的血。他是彩云国开国君主苍玄的后代,是真正的王者血脉,比紫氏戬华更纯正。戬华死的那一夜,旺季是从他的房间中出来的。至于戬华王究竟是否为旺季所杀,除了他们两个,只有不愿吐露的紫仙知道真相。

那天晚上,正为是否要逃出王城而感到迷茫的旺季,遇到了同样迷茫孤单的小刘辉。他为小刘辉弹琴,答应陪伴这个怕黑的孩子直到天明:

“那我们做什么好呢?要再玩手球,或是掷骰子吗?还是画画图?对了,不如我教你怎么数超过一百的数字……”

这样温柔坚定的旺季,正是如今呼声最高、最有可能夺走刘辉王位的人。

刘辉也想过,如果是旺季的话,把国家交给他治理也没问题,自己可以禅让。而秀丽却从未想过要尊旺季为王。她在与旺季对峙时指出,旺季确实擅长治国理政,但如果是他,一定不会想到并通过女子国试制度。

真正令刘辉重新思考的事件,是他发现旺季私自造铁——足够生产大量兵器的铁。这是刘辉和旺季的最大区别,无论何时,无论什么情况,刘辉绝不会考虑发动战争,即使是作为最后手段。但对于旺季而言,如果没有其他办法了,发动战争作为最后的选择也是可以承受的,那是必要的牺牲。

刘辉是想把所有的一切全部抓在手里的孩子,像他身边的人守护着他那样,他也决心守护所有人,不牺牲任何一个。如果将王位禅让给旺季,旺季所缔造的一定不是刘辉心中所想的世界。

旺季曾与刘辉说过自己的动力。他憎恶战争,憎恶民不聊生,憎恶无能为力的自己,靠着这股憎厌,他顽强地活过战争,行动至今。他不是因为喜欢、热爱什么才活着的。他也欣赏春日樱花,也会在炎炎夏日待在藤架下乘凉,秋日银杏、冬日白雪,都是他所珍视喜爱的东西,但他无法仅仅靠着这些活下来。

刘辉与此相反,他是靠爱活着的,有着最柔软的心肠。虽然失去了很多,但在生者的世界,还有许多爱着他、他也爱着的人。即使那些人有时不能以他为先,他也还是像只小狗一样,只要看到他们就欢喜地扑上去。他喜欢人人都有选择权的世界,喜欢没有战争的世界。因此,他绝不把王座交给旺季。

如果没有皇毅、晏树、陵王这些围绕在旺季身边的人,旺季也还是旺季,因为他的爱恨都指向宏大抽象的东西。但如果没有秀丽、静兰、楸瑛、绛攸等人陪着刘辉,刘辉绝不会是现在的样子,他爱的是每一个具体的人。

这是两种强大、善良的意志的冲突。在这场斗争中,软弱的刘辉摸到了自己心中最坚实的核。而看似无所不能的旺季,最终承认了自己灵魂中存在的那个薄弱之处。

四、别离之前

刘辉守住了王位,旺季也没有死。刘辉确实是几乎一个不落地保护了所有人,但如果没有秀丽,他是做不到的。

在评论开头,我写到,我相信最后的最后,红秀丽不会为别离而伤感,她一定会说:可别离之前,我们一定还能做些什么。可别离之前,我们已经共同完成了什么。

这不是凭空猜测。幼年时,秀丽身体很差,不能像别的小朋友一样在街上跑来跑去,于是躺在床上的她对家人说:“等我病好了,我要一直跑,跑到不能再跑为止!”

她没有违背这句话。她始终怀着希望为自己、为所爱的人奔跑着。在遇到冲突时,秀丽总是要求身边的人不要首先选择她的生命、她的未来,而要先选择她的意志。比如疫病蔓延时,刘辉和很多人都劝她不要去一线,因为很多民众怪罪于她,可能会拿她开刀。她却还是坚持做好能做的全部准备,去了那里。类似的事反复发生,似乎秀丽总在豁出自己。

她极少流露出自己的软弱,即使是眼见爱慕她的茶家二子茶朔洵将死之际,她都没有流泪,只是呼喊奔走,全心想着如何挽救眼前的生命。她是个没有时间沉湎于伤痛的女人,总是在努力,努力地背负着自己和所爱之人的命运。也许只有在母亲的怀抱里,她才能放松自己。 她的生母蔷薇姬早已离世,后来短暂地充当了这个角色的是缥瑠花。她们虽然也在具体的事项上做了不同的选择,但命运却是相似的。

缥氏一族是母系氏族,缥瑠花杀父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她自幼被认定为不祥之人,不为父亲所喜,若不杀父,她和弟弟缥琉樱都会被父亲“清理”。在拥有强大神力的缥瑠花的带领下,缥家势盛,却不滥用中立的力量。缥家的信念是穷尽知识,保护弱者,缥家的馆藏对所有人开放。可使用神力的代价是衰老极快,瑠花的身体很快支撑不下去了。在此时,缥家的“白子”自愿为她提供身体。

根据第15卷《黄昏之宫》中所述,缥家“白色的孩子”,是指一出生就不会说话,也不懂得表达自我意志的孩子。这些孩子虽然会成长,但一定的时间之后就会一睡不醒,只是活着、会呼吸而已。瑠花照料着这些孩子,从小为她们唱摇篮曲,在她们陷入沉睡后便放进白棺之中。得知瑠花身体衰竭,白子们自愿献上即将沉睡的身体。以这样的方式,瑠花不断续命,作为缥家女皇活到了八十多岁。

年老之后,她逐渐变得偏执,缥家不再是那个弱者得以栖居的地方。是秀丽的到来,让瑠花找回了曾经的骄傲与心气。因为秀丽就像年轻时的瑠花那样拼命,担着所有弱者的现在与未来。瑠花曾提出,可以用白子的方式为秀丽续命,而秀丽拒绝了。但她没有对此做出任何道德评判,她对瑠花说,这是个人选择,没有对错。她不认为瑠花做错了,也不觉得自己选择的就是最好的路,她只是想以现在的样子,全情奔赴到命运的终点。

瑠花并非温顺亲切的人,她冷艳如冰雪,决断迅猛,信念坚定。可她就是有那样的气质——像是一切人的母亲。因此,秀丽在她的怀里才会吐露内心的软弱与伤痛。瑠花虽不会说什么温柔的话,却接受了她的全部眼泪,为她唱起了曾为白子唱过的摇篮曲。

瑠花警告过秀丽,一旦离开缥家,秀丽活不到一年。然而秀丽必须要去完成自己所感受到的使命。瑠花死前,找到了不挪用他人身体、为秀丽续命的方法,但已无精力和时间完成,便将此任务交给了下一代缥家神女缥珠翠。这最后的奇迹,为秀丽争取了十年的时间。 在那十年内,秀丽仍然用力、认真地过着每一天,豪爽地挥洒着生命力。刘辉等了秀丽十几年,但秀丽一直到生命中的最后一年才答应嫁给他——原因还很可能是那年朱鸾通过了国试,成为了第二名女性官员。

而两人相伴一年之后,秀丽生下孩子便离世了。因为她是红仙的宿体,生下孩子必须付出如此代价。就像她的母亲蔷薇姬为了延续她的生命而陷入沉睡一样,她也选择为自己的孩子沉眠。

秀丽的生命就像樱花那样,绚丽开放之后迅速凋零。但最重要的是,别离之前,她曾经那样绽开过,那场绚烂的樱花雨,是永远不会从读者的记忆中散去的。

_________________

最后的题外话:

《彩云国物语》最后两卷是在关东大地震期间写完的,雪乃经历了逃灾、缺水、因贫血昏倒,在避难所里构思。

第17卷后记中她提到芥川龙之介在关东大地震后说的话:“人们常说艺术是生活过剩的表现,有一点道理。但是,人之所以可以成为人,永远是因为生活中有着部分过剩的东西。我们为了人类的尊严必须制造生活的过剩,而且还要把它巧妙地设计成一捧巨大的花束。让生活中存在过剩就是丰富生活。”

雪乃说希望自己的作品也能有机会成为谁的花束,就算不是现在,在遥远的未来也无妨。

我想说的是,彩云国物语就是我的花束,花瓣散落在我的整个童年,香气至今萦绕,令我再次感受到创作的美妙与力量。

虽然评论写了一万多字,但还是没能好好展开。许多我喜欢的人物和情节线都塞不进去了,甚至我最喜欢的浪燕青都没篇幅写了……如果有人吃了这份安利,就可以慢慢发掘了:)我是真的没复述多少情节。 外传目前看到第三本。听说《愿乞骸骨》的后劲更强,也许等我看完之后还会来补一些。

03 学弟

小河并没有参加秋季高考,他选择了相对人少、压力小的春考。春考能选择的高校有限,他考取了其中一所普通的本地学校,与他的预期是有差距的。那里很多孩子是本地人,不怎么爱读书,倒是好攀比。小河总是安静又格格不入的那一个,他所以为的春天并没有随着大学生活的开始而到来。

他喜欢自己的专业,学得很是认真,经常在宿舍里一个人默默看专业书,遭到排挤自不必说。大学的课业再忙,也忙不过高中,尤其是到了大二大三,适应了环境,闲暇时间多了起来,也会在那些空白里勾勒自己未来的伴侣、某段理想的关系,出于这种愿望,他下载了同志交友软件。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很快他就滑到了一个同校学弟。两人第一次见面也没有抱着发展什么长期关系的想法,反而更像暧昧或炮友。那一天他们一起吃了晚饭,晚上在操场上散步聊天,聊得很愉快,肢体接触时也很自然,小河有些动心了。

后来他们几乎天天一起出去玩、一块儿吃饭。两周之后的一夜,小河在一起回学校的路上问学弟是否愿意做自己的男友。小河虽然平时腼腆,但在这方面从不拖泥带水,似乎把勇气值都充到了向喜欢的人告白这一项上。

学弟沉默几秒之后答应了。小河特别开心,本来打算早点回去,忍不住又拉着学弟多走了一圈。他沉浸在虚幻的幸福感之中,要靠反复确认来固定这段关系,他傻笑着问:“你真的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没想到,在他第二次问出这句话后,学弟说:“我们再相处一会,我再回答你吧。”

接下来的路,他们沉默着走完。在独自上宿舍楼时,小河还在安慰自己,没什么的,那就再相处一段时间好了,但突然的难受和委屈涌上来。他想如果自己没有问第二次就好了,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错呢?

又过了一周,他们还是在一起了。也许学弟对恋人比对朋友更挑剔,他开始对小河提出一些意见,比如“能不能别总问我吃了没睡了没在干什么,我觉得很烦,说些有意思的吧”。 当小河开始绞尽脑汁地找些有趣的话题,学弟又说:“你为什么说话那么谨慎,累不累,不要端着。”

小河就像失灵的指南针,怎么也找不准学弟想要的方向。小河总以为是自己的错,努力寻找着改进的方法,而他的朋友一语点醒了他:“可谁每天都有好玩的事情呢?谈恋爱不就是说一些无趣的事,但两个人也觉得很有趣吗?”

小河有些心灰意冷,也没那么主动了。恋爱像是某种平衡游戏,他用的力气少了,另一边就用得多一些。察觉到他的冷淡,学弟的挑剔少了一些,两人也就处了下去。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们上了一次床。

我知道在gay的相处模式里,通常来说1或0不是固定的角色,但我想当然地以为每个人都会有明确的自我认知和偏好。然而小河告诉我,“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1还是0。每次别人问我,我很难立即回答。非要说的话,我都不是很享受。肉体感觉上更不能忍受做0,除非遇上特别喜欢的人。但做1精神压力很大,我会紧张。”

他和学弟的第一次,是他做1。学弟自称0.4,向来是能不做1绝不做1。小河第一次难免紧张,不停询问学弟的感觉,生怕他不舒服。这样一次下来,两个人都累。还没等到下次再调整,学弟就提出了一个新要求——希望小河能接受开放式关系。

小河答应了。他不是没有犹疑的,只是那种强烈的希望对方开心的心情盖过了一切:“既然我喜欢他,他无论什么样我都喜欢,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小河在这段最初是自己主动才发展出后续的关系里不断退让。先是开放式关系,而后是被限定了每周聊天的次数:“小河,你一周最多只能找我三次,别太黏我了。”

学弟的经济状况不如小河好,小河经常请他吃饭,这后来被学弟指责为伤了自尊。每次两人闹不愉快,学弟都会说:“我记得刚认识你时你不是这样的,你从来不会带给我什么负面情绪。”所以在学弟生日的那天,小河收起了所有的请求、所有的微妙的漂浮的甚至是尖锐的情绪,像他们刚认识时那样安静地带着笑,不会争执,不会质疑,陪学弟过完了生日。

他为他做过太多傻事。考试前夕陪他通宵,藏起占有欲答应他进入所谓的开放式关系,一周数着数只找他三次,一起吃饭费尽心思在不伤他自尊的情况下付钱……他想要的并不多,“我只是希望他能够因为我这么喜欢他,也喜欢我一点点”。

我说:“可是你也知道吧。人一般不会这样,爱不是数学题。但我明白的。即使知道所有的道理,还是会希望,对方能看到自己的真心,并且同样以真心相待。”

小河一时没回我的消息。过了很久才继续说,他清晰地记得分手的那个周三。

那会儿上课要限时签到,学弟无心抱怨过有一节早八的课起不来,赶不上签到。如果再有两次没签上,就要挂科了。小河听过之后记在心里,专门按他的课表上了闹钟,早起提醒学弟上课签到的事。学弟起床气很重,接到小河的电话发了好一通脾气才爬起来,总算没误了签到。那天中午,学弟照常和小河一起吃饭,他突然问:“小河,你究竟喜欢我哪一点?我都这样对你了,你很吃亏吧。”

小河意识到了学弟接下来要说什么。他是这样和我说的:“你也知道,我识趣惯了,哪里能让他提出来呢?当时我就说,行,我们之间就算了。就这样吧。”

他回去之后删了学弟所有的联系方式和照片。周三、周四他的课都很多,自以为心态良好地按照日程生活,洒脱到心里没感觉,直到周五晚上和朋友一起出去喝酒。一开始热热闹闹开开心心的,等两个朋友去上厕所了,小河突然觉得周围很吵,身体里有一块地方还是空的。他喝的不多,没有醉,却突然难受了起来。 很快酒局散了,各自回家。朋友问他到家了吗,他答应得好好的,其实是在小区的花园里随便找了个椅子坐下,哭得乱七八糟。等到眼睛没那么痛了,鼻子没那么塞了,已经是凌晨三点。

那段时间里,他努力让自己开心起来。他在网上学了烹饪咖喱的技巧,买了喜欢吃的菜回去做了一桌,开开心心地摆好准备吃了,才吃两口,就会莫名其妙地放下筷子哭起来。有时,也不全是莫名其妙的。他只是想起——不知道没有自己的提醒,学弟还记不记得签到的事。冬天晚上这样冷,有没有人带他去吃热气腾腾的火锅?他的电脑如果再在考试周坏了,谁去帮他送修?

“我以为我都忘记了,我的伤口都好了。没想到和你说一回,我又哭了两次。”小河对我说:“也未必是为他那个人。我现在已经很少为他有什么情绪了,只是想到那时候的自己,会觉得难过。”

为那个付出了真心、希望被看到,却还是被抛下的自己而难过。

小河后来还经历了一段恋情,却是他自己主动提出的分手:“我想我的这两段感情就像是教程。第一段是我喜欢别人而别人不喜欢我,第二段反过来。我不喜欢吊着别人,没什么感觉很快就说分开了。”

我问:“那下次再遇到你喜欢的人,你还会像对学弟那样冲动吗?还是会谨慎一点,不做那个先挑破的人。”

小河思考了一下:“还是会那样吧。我是说,喜欢的话就告白。其实我在别的事上都很胆小,唯独这件事例外。”

这就是小河和他迄今流经过的港口。小河的归宿不是港口,而是大海。

我总说他是个多么可爱的、值得珍惜的朋友,最难得的,无非这一点:他身上有如今已经很稀缺的一种品质,而这种品质往往是很难习得的——勇敢。

01 第一个港口

小河发现自己喜欢同性时,还在读初中。一开始袭来的情绪是恐慌,其中还带着一丝奇妙的主角感:自己是独特的,与他人不同。

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要怎么承受住这份独特呢。他渐渐了解到这种“不同”在他人眼里意味着什么,也不再想要这种“不同”。

他开始学女生坐着上厕所,开始在男生讲黄段子时躲得远远的。很多年之后回忆起来,他才发觉自己不是想变性,小时候模仿女生,只是觉得女生喜欢男生是正常的,如果他能更像女孩,这样会不会更“正常”?

察觉自己的性向,往往伴随着一个具体的对象。小河班上有一个高高壮壮、皮肤有点黑、不怎么爱读书还特别调皮的男生,这几乎是他的反面:小河白净、内向、安静,读书很认真。

他听到有一次男生们把同性恋作为奇观提出来讨论,那种猎奇的态度令他想立即逃离,可他看到自己暗恋的人也在那里。那个一向话多调皮的男生,竟然没有对这个话题多说什么,也没表现出明确的厌恶。 小河为他的沉默偷偷高兴了很久。他想,自己不是完全没有机会的。毕业之前,他鼓足勇气向那个男生表白了。

迄今为止,他也无法确定那个直男是出于什么心态答应他的。也许是觉得好玩、新鲜,也许是想玩弄下他,又或者是无聊引发的一时兴起。答应他之后,对方对他反而比做普通同学时更冷淡。

数年之后回想,两人之间最亲密的瞬间,也不过是某节课间,在没人的卫生间里一触即分的拥抱。那个男生在别人面前总是表现得活力四射、开朗直率,却从来没有在这段关系里主动过哪怕一次。那个拥抱,是小河主动的,也是他记忆里关于这个人唯一有触觉与温度的瞬间。

很快便中考了。在中考结束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联系过,他们之间的荒唐自然也不了了之。对于小河来说,即使是如此含糊甚至难以称得上是互相喜欢的一段关系,也还有一个切切不能忘的拥抱。

而他呢?还会记起自己吗?

02 第二个港口

小河的第二次,仍旧栽在直男身上。也许人的喜欢是有模式的,第二个和第一个是那么相似——运动型的阳光男生,外向,会说话,受欢迎,不爱读书。

他们是高中同学,又恰巧住得很近。小河成绩好、做作业快,那个男同学开始问他借作业抄。一开始是在学校抄,后来作业多了,小河在学校里做不完,男同学便开始跑到他家里去抄。

最初是抄完就走,渐渐地,男同学会在他家打游戏了。再过一段时间,连周末他都会赖在小河家里。也许他不想回自己家,但这也只是推测——他从来没和小河说过自己家里的事,甚至不曾说过什么关于自己的、学校之外的事。他所做的,就是去小河家抄作业、吃饭、打游戏。

而在学校里,他们走得并不近。男同学爱打篮球,总和那些篮球队的人勾肩搭背高谈阔论。小河还是文静话少的那一个,即使偶有交流,也是和女生关系更好。在学校里,他们的距离是所有人之中最遥远的。

一个周末,男同学在小河家打游戏。小河躺在旁边的床上看书,男同学也许是输了游戏心情不好,又或者是不小心,他把脚踩到小河头上。

小河愣住,手里的书一个字也看不下去了,脸突然变得通红。男同学也发现了,颇感奇异地盯着他。小河在这样的注视下,尽量稳住自己的声音,说有话想要和他说。

男同学仿佛也很难以置信,没有等他的下文便问:“你不会是喜欢我吧?”

小河沉默。而在这种时刻,沉默本身就是一个答案。男同学变成了复读机,一直在旁重复说着同样的话:“不会吧……你怎么会喜欢我……”

他再也没去过小河家。过了没多久,小河喜欢男生的事在同学之间传开了。出自谁之口自然不必多说。

我素来与这位男同学不熟,却也难逃他倾诉的热情。我还记得那个下午,我在座位上做题,男同学跑来神神秘秘地献宝,也不顾我想不想听:“……你知道吗,小河喜欢男人。”

小河喜不喜欢男人,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我刚准备开口,他又说:“你别不信,他和我告白了!”

那种语气,厌恶恐惧中又带着兴奋自豪。在我后来的人生中,也颇遇到过几次,即使是最故作平淡者,也难掩那种身为直男魅力大到可以征服同性的骄傲。

我不知道他希望我做出什么反应,我只知道任何把别人的真心当作魅力勋章的人都不值得这样一份爱。所以我就当作没听到,继续做题了。他觉得没意思,自然就不说了。

很快,他交了女朋友。小河的暗恋就这样惨烈收场。

现在想来,还好是在大城市,又是同性恋去病化之后,年轻人们不管是为了装时髦还是有见识,都不会做出太夸张的举动和反应,也因此小河没有受到什么难以疗愈的伤害。

小河总是在不幸中撞到最大的幸运,出柜的事也是如此。不幸的是他爸爸妈妈的婚姻,幸运的是正因为没能在婚姻里做很好的榜样,他的家人自觉也没有立场去“纠正”他。

小河的妈妈看起来很年轻。不只是外貌上,精神气质也一样。看他们聊天的气氛,仿佛是一对姐弟。小河妈妈是敢爱敢恨、天真冲动的类型。小河中学时,爸爸得了癌症,爸爸家里那边不肯出钱,治疗费用几乎都是妈妈出的,也是妈妈每天在医院照顾他。后来爸爸康复了,也出轨了。女方年轻漂亮,自然也不愿意他爸爸带个孩子,他爸爸也理所当然一般把小河留给了他妈妈。

小河妈妈也没有用当年的“恩情”绑住丈夫,两人离婚了。离婚之后,小河妈妈一时半会儿难以走出这段感情,便决定用事业来转移注意力——她盘下了一家按摩店。

她真的以为那是家按摩店,直到接手之后才发现,那家按摩店除了按摩,还提供边缘性行为服务,而显然后者才是营收的大头。因为前期盘下花了太多钱,也不能马上抛掉,她硬着头皮经营了几天,很多事反而要员工来指导。这“事业”当然长久不了,没干几天,她就遣散了员工,把店转手给别人了。在那短短几天里,想必也颇见识了一些事。以至于后来小河向妈妈出柜时,他妈妈没怎么费力就接受了。唯一担心的,不过是他遇人不淑。因为有亲戚在国外定居,也劝过他早日一起出去。

至于他爸爸那边,因为本来就不想要他了,兼之他爸爸在感情上也有几笔糊涂账。乍闻他喜欢男人,反而松了一口气,一来在他看来儿子也有把柄了,自己不是这个家里唯一有问题的人。二来本来也不打算要他,听说他是GAY,从心理上能够更坦然地抛弃。

在这样宽松的环境下,进入大学学医的小河应该能更轻快、更无顾虑地探索自己。可他却说,在能接触到更多信息与同类,在经历了大学的两段恋情之后,他仍然对自己的身份认同感到迷茫。

生而为Gay二十多年,小河还是没办法把自己装进二进制的筐。可这很重要吗?他必须跳进筐里吗?他是男人还是女人,他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如果有什么能定义他,会是性别吗?会是性向吗?还是向着喜欢的人奔涌的那一腔孤勇呢。

下期预告:小河第一段正式的恋爱,一段开放式关系。

她站在岛中央,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洋。雨云,大海,灰蓝的世界。面目模糊的人熙熙攘攘聚到她身旁,指她笑她。她想走,发觉动弹不得。她想喊,亦无法发声。低头一望,雪白身体,未着寸缕。 空中惊雷劈落,她骇醒,满头汗。枕边的男人不知何时坐了起来,在穿衣。

一阵恍惚后,她才意识到,原来惊雷不是惊雷,是他脊椎响。 见她转醒,他不去管扣到一半的扣子,习惯性倾身吻她额和颊:“阿女,我要去片场了,你多睡一下。嗯,你怎么发那么多汗?”

她伸手,细细密密地摸他脊椎,声音尚发哑,对他的问题避而不答,只顾问:“痛不痛?”

亦是例行问话。

他笑,捉住她的手:“只是声听起来吓人,其实无大碍,还可拼五十年。”

她的泪是毫无预兆地滚落的:“阿仔,我不想你总在外打生打死……”

她在梦里裸着被路人打量也好,惊雷要落到眼前也罢,尚且没有眼泪要流。而一听他骨节的轻微响动,她就提心吊胆。人世短短几十年,她和他十七岁才遇到,又兜兜转转好大一圈,已经少了二十多年相伴的时间。

他吻她眼泪,吻也吻不尽,只好扯纸来擦:“嘘……我知,我都知。”

他待她的方式好似她是名贵瓷瓶,一不留心就会被摔得粉碎。而现在分明是她求他,求他不要将自己筋肉骨骼都任镜头绞碎。她亦是演员,知镜头可存人万万年,绞碎是另一种永生。这事放在别人身上,她都敬佩万分,唯独在谢霆锋身上,她受不了。他从三十楼摔下来,纵有威亚与气垫,也难免将她的心撕开一个口。他们总是这样,身心不够平衡。他托她心,她忧他身。

“你知什么?你就会嘴上安慰我,若我也去拍打戏,和人打到头破血流,你就知。”她止住哭,替他扣剩下的两颗扣子。

他有点紧张:“莫乱说。好啦,赚钱是男人的事。若未来我们有BB,它出生长大,我就共你一起提前退休,把这几年都补回来。”

她看他的表情,忽然笑,贝齿生光。他莫名,问她什么事突然这么开心,她说:“就是好久未听你说这种话。” 自他们复合后,他很少给这种承诺。年少时总爱讲梦想讲未来,讲生生世世不分离,连下辈子也要算上,现在反而爱做不爱说。

他的确沉稳了不少,不再是那个唱“我自幼直觉便是很早死”的少年,不再在舞台上摔吉他。一千万早已赚到,却未真的去死。跌堕跌堕,到底在落地前被接住,说不清是好事还是坏事。

世人说谢霆锋稳重了、成熟了、懂得男人的担当与责任了,她在媒体面前亦给他说这类好话。但她知,他才不是什么大男人。在这圈子摸打滚爬几年,见了多少人,哪有男人视爱如命。大男人怎会讲爱,声色犬马、钱权利欲是他们的世界。“爱”不过是一种对欲的粉饰,而有了权财,什么欲得不到满足?

哪像他,爱得缠生缠死。不过他要做“大男人”,她也不介意哄哄他。小三个月,是该宠一宠。

想到这里,她不顾昨夜被折腾到酸软乏力的身体,爬起来,鞋也不穿,踮脚走到在洗漱的他身后,抱住他的腰:“我不想睡了,陪你去片场。”

他吐掉漱口水,声音乍听无奈:“靓女,你知不知片场有些人怎么说。”

她听得出那层无奈下的欣喜,也许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她用柔软的指腹蹭掉他嘴角的一点泡沫:“张柏芝为爱发狂,紧追谢霆锋不放咯。那你知不知狗仔都怎么写你?”

“不知,我亦不在乎。”他说。她一听就知道,他又开始倔。

“那不就好了?说得好似我在乎。”她轻轻捏他脸,立时遭到反击。两人闹着闹着,差点又回到床上。直到助理来敲门,方才偃旗息鼓。

***

也不知是不是她的眼泪和劝告奏了效,这还未过几日,他竟然说拍戏太累,想休息一下,邀她去菲律宾度假。

“我倒也想去玩。为什么想去菲律宾?不如去欧洲。”她觉得东南亚太近,不如去欧洲好。如果可以,她想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

“没事啊,我们去Amanpulo,在Palawan,只有私人飞机能进去。若你不喜有人,我花光这次片酬把岛包下来好了。”他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

她佯怒,掐他一下:“在剧组天天请人喝饮料还不够,出去还想包岛,一点不知为未来做打算。”

“等你养我呀。我老了怕是浑身痛,到时还没钱看病,只有靠CC了。”他装可怜。

她知道他在说的是他的未来有她,但她仍听不得这话,一听就要掉眼泪,索性气得半晚上没理睬他。他好话说尽,一会儿说这次带她去潜水,一会儿说答应她下次去欧洲,隔天还在片场折花送去,她才松口,要他发誓以后不说这种话。他说是是是,谢霆锋命硬,必然长寿到百岁。

那CC,你就到九十九吧。 为乜啊?

若你在我之后走,一个人在世界上孤单单,好可怜。

傻仔,亏你演过那么多爱情片。同年同月同日死不就好了。

***

到Amanpulo时,接近中午,阳光正好。沙滩,海域,金沙四溢,流动的绿松石。她忍不住取下墨镜,看了半晌。

小岛与世隔绝,连汽车都无,只有golf car作代步工具。除了酒店的服务人员,她没看到有别的人。用过午饭,他便说好困,想先睡一觉,叫她自己先在岛上转一转,等下午再在海滩边见面。

她看他疲惫神情不似作假,便赶紧推他回去休息,自己跑到沙滩边玩水晒太阳。他不在身边,再美的景色也缺了什么。后来,她只是懒懒地躺在沙滩椅上发呆。

眼见天边烧起,仿佛有人在云端碾碎玫瑰,汁液正慢慢扩散。她心知是要落日了。海滩上还是只有她一个人,不知他是不是还在睡。她没带手机出来,刚想冒着错过落日的风险回房喊他,走出没两步,便远远看到一个细长的人影奔来。

他跑近,汗珠自额角落下,小小的水滴中倒映着瑰丽的天空。

她为他擦汗:“你啊,不知是来度假还是来找罪受。跑这么急做什么,就算今日看不到,明日还有。”

他说:“可今日不来,就少与你看一次落日。” 岛上无人,她偎到他怀里:“好吧,还好你跑来了。”

他没有接她的话,反而莫名其妙地开始和她回忆起两人认识以来的种种,好的不好的,连那次牢狱之灾和各路相士的批语都说了。她只道是换了个环境,又是落日时分,氛围刚好,他一时兴起话多了些也没什么奇怪的。她静静听他讲,夕阳的光线照在她嫣然的笑靥上。天边与眼前的玫瑰。

爱人的私语如水般温柔地漫过她,而水在这个时刻变成潮,她清楚地听到他说了这样一句奇怪的话:“我什么都没有,我有的就那么多。”

话音刚落,一道低沉的闷雷声传来,他们抬头:天空似被人劈开,一半是浅紫红的余晖,静谧又恢弘。另一半密布蓝灰雨云,有电光自云间闪落。

很多年后,她都能清晰地记起这个时刻。他说这句话时的神情,语气,遥远的雷电在他挺秀的侧脸上划出的光弧。

“柏芝,嫁给我吧,我会给你一个家。”

她的三魂七魄都被这句话抽走。一时之间,她分不清自己是梦是醒,是生是死。也许她刚在沙滩椅上睡着了,也许她还在《咏春》剧组的酒店房间,也许她迄今为止的人生也只是个梦,因为她无法想象,在听到这句话之前,自己是真正活着的。

她在恍惚间点头说好,但她感觉自己仍未从梦中清醒。那天晚上她都魂不守舍,没有和人说话的记忆,没有坐下吃饭的记忆,没有回到酒店洗澡的记忆。唯一的记忆是——她也不能确定那是否是大脑捏造的——一个梦。

她站在岛中央,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洋。雨云,大海,灰蓝的世界。人群聚到她身旁,指着她发笑。她想走,发觉动弹不得。她想喊,亦无法发声。她虽未低头望,也知自己没穿衣裳。

空中惊雷劈落,一个男人从人群的角落走来。他身上只一件薄衫,她看到他脱下,便下意识伸手去接,未曾想那衫比蝉翼还轻薄,顺着风飘进海里。

他未去管那件衫,只是赤身裸体地走到她身边,一言不发地,同她站在一起。于是人群消失了,海洋消失了,雷电消失了,连脚下站立的土地也消失了。天与地都不存,唯有两个赤裸相对的人。

而梦死醉生极美,却长不过蔷薇。*1

——————————

*1 谢霆锋《毋忘我》歌词

瞎写的,与真人无关,勿上升。

______________

高颅顶,蓬松发。皮肤是好润的白,眉眼是好纯的黑。本来分明的两种颜色,描到她骨上,却生出几分难言的艳丽。她笑笑地望过来,那张桃子脸上终于浮现一寸与年龄相衬的稚拙。好多人在睇那色泽饱满的笑,而她只望他。

于是他也礼貌地笑一笑,走过去:“Ceci你好,合作愉快。” “你在我就好愉快。”她说。听上去是真心喜悦。

他没话说,只好继续挂笑。即使从小就被长枪短炮包围,靓仔二字听到耳朵生茧,私生活风吹草动亦被所有人知,他也还是不爱回应这些关注。

“呐Ceci,这就是你的不对了,Nic一出现就绕着他转。你和他只共一场戏,手都不拖,我们还要一起拍好久!”Eason冒出来:“不过,你们同年的后生,是比较有话说哦?” 她皱皱脸:“昨日刚拍第八夜啊Alan,我共你感情破裂了。不敢信Nic也十七岁,他都好稳重,像大哥哥。”

“他啊,只是平时话少,要说稳重……”这头闲聊未完,导演已经招手。她毫无预兆地挽上来,步伐轻快,几乎是拖他前进。不知是不是尚未改掉在国外生活的习惯。

这是他们第一次合作。颜色好重的女仔,说话做事又无章法,他不擅长应付。

“呐,我们真的拍拖好不好?” 《十二夜》拍完,摄制组收工,场务忙得团团转。一片混乱中,他西装还未来得及换,就听耳旁传来这么一句话。 他侧头,发丝遮到一只眼,到底是十七岁的少年仔,另只眼看得出藏不住的错愕:“Sorry?” “我说,想同你拍拖呀。”前两字清晰,越讲声音越小,他凝神才听清。 “……为乜?”其实他也不怎么好奇,只是要时间来想婉拒台词。 她看路灯的光在他发上流连的光影,勇气好像被那光传回身上,一番话说得理所当然:“为乜、为乜。哪里事事有原因。我睇你一眼,就钟意你了呀。” 他不曾想会得到这种答案。所以说没有章法的人最难对付,他还在想台词,不知是不是表情先一步出卖了他,她已识趣地续写剧本,轻轻拍一下他:“和你开玩笑啊。” 讲完,她转身去寻别人说话,高马尾遮不住一小段瓷做的颈。他很快转回眼,去换衣服。

***

何曾想,他会一而再、再而三从同一个人那里听到没头没尾的拍拖请求。说得太多,都失了浪漫的氛围,好像“一杯咖啡,少糖鲜奶”那样稀松平常。

但她要的到底不是咖啡,他不能大方地随便给。时间一长,他也学会应付:“我们不是在银幕上拍拖吗?现实里情侣几多收场惨淡,可阿锋和敏仪永远在一起。”

她撑着脑袋想,觉得有点道理,亦有难言的气,伸手就去抓他绑起的头发。他偏头,墨镜一偏。她哈哈大笑,然后帮他戴好。

导演喊他们准备。阿锋吻敏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戏码,要奋不顾身,要情难自禁,要情中带色,要色中含情。两人听得好认真,也好不解,努力揣摩着导演要的效果。导演看这两个刚成年的仔听讲的表情,心里叹气,挥手说:“好啦,忘掉我说的。你们亲就是了。”

所以吻下去时,他确实都没多想。感官的信息随后传递到脑内,软软淡淡的一双唇,没有人那么艳。有点糯,大概是擦了唇膏。导演没喊卡,他感到唇齿间有了水汽。

“卡!”

唇与唇转瞬分开。他尽量公事公办,不望她眼:“不好意思啊Ceci,希望没蹭花你的妆。” 她可能有些热,将落满颈肩的长发撩起,不言不语,盯他瘦削的肩和薄薄的唇,半天才回魂:“哦,没事啊。我不在乎。说过想同你拍拖嘛。”

有一回,他实在太寂寞。他知没人能理解,因为他有好多钱,好多爱,好多别人苦求亦不可得的东西,怎么会寂寞,怎么配寂寞。可寂寞就像一首歌里最不谐的音符,一堵墙上最莫名的凸起,大多时候彼此相安无事,一旦你发觉它,它就总占据你思维一角。他找来好多试剂,想溶解那坚固的一角。他拍戏、写歌、飙车、不再拒绝她的请求。她坐副驾驶,叫好大声。他的肾上腺素在车速与尖叫声中一路上飚,心里却有一个地方,好冷静地在哼写给另一个人的歌。

他停车,她兴奋地来拉他手,眼亮如钻,长长的发落到他手腕处:“好刺激!明日还要坐!”他说好,摸她发,心中滑过一丝愧,不知是向谁,不知是向什么。

也许老天也发现他寂寞得过了头,要给他添点热闹。那夜他看到有狗仔,叫她坐自己车。他心里有事,开得心不在焉,直接撞到栏上。想到早晨还要搭飞机去曼谷,恼地锤方向盘。她原本跟在后面,赶忙下车,拉他进自己的奔驰。 他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他总想得好简单。出了法庭,他想这应该是尾声。被评为年度全港最负面艺人,他想这应该是尾声。相士说,她命重金,对你刑克太重,他想这应该是尾声。其实,也不算想错。他的确已画下句号,是有人执着于反复擦除。

门被拍得震天响,好似战鼓。她质疑他在世纪初突兀留下的句点,执着拍门,仿佛这样可以把句号拍散成一串省略号,好让剧情延续:“Nic!你出来啊!”

他去翻耳塞,刚找到,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和另一个柔婉的女声:“柏芝,怎么了?明早还要拍戏。”

他在房内深吸一口气,丢下耳塞。戏里她拿刀顶他喉咙迫他沉默,戏外她以声劈他门逼他发言。痴线!

他拉开门,用生涩的国语道歉:“陈红姐,没事,打扰你休息了。”然后切成粤语,声音不觉低了几个调:“进来。”

听到他的声,她像丢了魂,痴痴随他走进去。她脸上没妆,嘴唇泛白,眼眶发红。刚开口,语句已破碎:“霆锋……你……” 他抱手靠墙站,直接打断她,语速极快:“柏芝,我都同你话过好多次,我们不合适。不止我,连老天都说不合适!与你登对的人几多,何必非要找我?你这样子做事,叫其他人怎么看?就算我无所谓,你一个女明星,想到处被人讲闲话?”

她不哭了,努力吞下喉头那点细微声响,眼睛似兽般发狠地睇他:“我不在乎,因为我爱你!你在乎的是老天和闲话吗?找乜借口,你只是不曾爱我!”

他有一瞬哑口无言,而后冷冷发笑,背身打开门:“既然你知,就别再拍我门。”

这应该是尾声,他想。话已说得不能再多,再低自尊的人都受不了。他等她走出去,走出这扇门,走出他的生命。 可他等来的却不是离去的脚步声,而是贴上后背的一具柔软身体。夜里他只着一件薄衫,于是起伏陷落的触感分外鲜明。他急转头,发现这女仔早脱光光,一双眼还在发狠。他又惊又惧,连忙看了眼门外长长的廊道,确认无人后立刻摔上门,转过去想骂人,那双淡淡软软的唇已咬上来。他紧靠着门,听她在耳边的气声:“你不爱我,我亦不在乎。”

那种寂寞又涌上来。他瞬间脱力,任她亲。于是她紧紧抱他,好像他是她唯一的锚。

***

那夜过后,她确实不再拍他门。他还是冷淡客气,话语间渗着凉气。《无极》拍完没多久,他又到内地扎戏。看到她打着伞出现在片场,他知这场闹剧仍未完。

她倒不再问拍拖的事,只像老友一样,天天来同他话家常。他叫她别来,她说没事好做。

横店的夏天,太阳照得地面都有焦味,蝉鸣层层叠叠,叫得人心更焦。剧组的绿豆汤供不应求,水越放越多,汤越来越稀,后来只能捞起几个可怜的绿豆壳,喝不出味。他捞她喝,她赞好甜。痴线。

那天拍场打戏,天热得人人恨不能原地蒸发。合作演员状态不好,导演反反复复叫停,最后索性决定先拍别的。他对来道歉的演员说没事,实则略感扫兴地走下去。她在场边擦直流到锁骨的汗,肌肤被照得透明。看他走过来,赶紧对他挥手,笑出一排白玉似的齿。

也许是刚才没拍完的打戏令他胸中郁结,也许是这鬼天气实在让人头脑发昏,他不想再陪她话那些毫无意义的家常:“喂,还想不想和我拍拖?”

她脸上的笑很快挂不住,像是被烧化的烛,一点点塌陷下去:“你在讲乜啊。”

“和我过三招咏春,你都打赢我就娶你。”他不废话。 话讲出口,他都觉得自己好幽默,想她可能会大笑,可能会佯怒锤他一下,也可能会赞他喜剧天赋十足。所以当他被重击时,脑袋尚发懵。

她把太阳伞随便一丢,直接朝他身扑来,发了疯一样要打他,又是似兽的眼神,为场搏斗都不要命。他下意识伸手格挡,回神又怕伤她,只好边挡边往后躲。平时柔柔弱弱一条女,不知哪来这么多力气。

两人几乎把影视城转了一圈,到后来被她追得无处可躲,举手表示投降,话少如他都哭笑不得:“你啊,真是怕咗你先怕米贵。” 她撑着膝盖喘一会气,体力恢复一点就可怜兮兮来晃他手:“不会啦,我拍好多戏揾钱,米几贵都买你食。不要怕我,好不好?” 明明话要喂养他,自己语气却好像讨食狗崽,他嗤笑:“到底是谁在拍戏揾钱?我还喂你绿豆汤。”

她也笑,也不去擦一身的汗,只顾说没头没尾的话:“我好爱你啊。”

在这之前和之后,都有好多“我爱你”绕他耳边。有些是在说“我仰慕你”,有些是“我想成为你”,有些是“我爱你眼中映出的我自己”。他知只有这句不同。只有她的意思是“我允许你伤害我”。他甚至疑心,如果他叫她死,她也会试。

别人总话她好美好清纯,一下讲她是香港最后一个美人,一下又定她做玉女掌门人。多少人分析她骨分析她肉,多少整容医院照她做模板。但当他睇她,入眼的不是漂亮皮相,亦非精致骨骼,只一具打开的身体和不设防的心。他掂掂那颗心,正好是自己的重量。

方才他只守未攻,所以这次不能算她赢。

但也不能算她输。

在日落海岛求婚大概还不算过时?

***

后来,他们就有一个“家”了吗?两个不爱自己的人,用对方的爱填满身体的空缺,组成一个家——他们最恐惧也最向往的东西。

他和她于此都无经验,但他尚能演出有底气的模样,她则丢盔弃甲。他最知她,越被爱越娇,婚后两年哭得比过去识她十年还多。打电话来哭,躲在浴室哭,在他怀里哭。他最初笨手笨脚,只知抱她拍她背,只知话老公带你逛街买珠宝,后来越哄越熟练。

Ceci总没精神上的安全感,她想要实体的爱。物质,看得见,摸得到,几让人心安。她以为爱是可紧箍到头上的花环,拿到手才知那圈美丽鲜花是骗人把戏。爱本身,是花环中央的虚空。她陷入,坠落,紧紧抓住身边另一个人。好像若他不在,自己就会被这片空无吞掉。抵死缠绵的肉身,或可填满一夜。

他覆在她身上,听她小声的啜泣。他觉得自己像质量不佳的花薰玻璃罩,气息浓烈的春香从没盖好的缝隙中一丝丝溢出,露水挂在罩壁上。渐渐的,她不哭了,喊他名,抚他眉角,神情痴得失了自己。他任她摸,不言不语地看她,像照一面光洁的镜子,反射着非现实的光泽。这一夜与婚后大多的夜没什么不同,他们在对方的身上和心里拼凑自己。

***

有个相士曾和他说,老天不肯给的东西,是不能硬要的。你非要讨,他要叫你好看。

狄姑听了直抚心口,四哥听了沉默不语。那时他年轻气盛,一脸不逊,十字架耳饰晃得叮当响:“我偏要。反正总一条命,大不了换给他。”

二十多岁的他觉得爱理应轰轰烈烈,动不动就要拿命去搏。爱的生,爱的灭,都该像他演过的电影般波澜壮阔。 直到多年后,直到她不再在他面前哭,直到曾经的兄弟变为陌路,直到长出第一根白发,直到有些朋友不再长大,他才明白,爱也许有惊心动魄的始,但往往绝于拿最高级的放大镜照也找不到的缺口。它走得悄声无息,来过的证据只是心上深浅不一的痕迹。

夜里,独自躺在床上,总难免盘算生死,他会想起自己说过的话:“如果有一人会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天,陪在我身边,我只能想到她。”

他还记得自己说这话时在想什么,是出于爱,又不完全是。即使如今他已不讲爱,即使收场时他同她闹得好难看,他仍不否定这句话,他信她还是那个人。

因为他掂过那颗心,知道它多重。因为他尝过那种爱,知道它多猛。 有时,他梦上世纪的旧人旧事。高颅顶,蓬松发,英艳眉眼。Eason夸张的笑。也梦永远在银幕上拍拖的阿锋和敏仪,软软淡淡的唇。

在那个未满二十岁的吻中,世界褪去,只剩唇齿间的水汽。气转瞬散去,进到土,进到水,进到云,进到一切永恒的更迭中,因而比他们活得更久。

  • 目录预览

一、预警与标准 二、故事的切入视角与结构 (一)穿越 (二)三个水晶球 三、故事的基点 (一)自由意志与命运的冲突 (二)爱欲与死欲 (三)永恒轮回 四、角色及其面对的伦理困境 (一)伊撒尔-没有皮肤的人(爱的在体性) (二)路西法-自由就是生活在有你的世界(爱的超越性) (三)玛门-命运齿轮转动之声(爱的偶然性) 五、 氛围塑造&高光情节分析 六、结语

一部关于命运的作品是这样的:一个注定成为罪人的有死者,独自与灾厄斗争,这种罪行使他受到可怕的惩罚。——谢林

一、 预警与评价标准

毫无疑问,于2006年9月开始连载的《天神右翼》是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内出现的现象级中耽网文。关于它的争议向来很大,这是一部尽取一星到五星的作品。因此在这篇评论的开头,我感到有必要说明一下自己的立场:我不是所谓的“粉”或“黑”。我只是一个读者,写这篇评论,是为了探索它为何对一些读者而言如此有魅力。同时我不将它限定为某个genre下的作品,纯粹将它作为一个好故事看待。此外,读者面对的是故事,而不是作者。文本的整体性不在它的起因之中,而在它的目的之中,所以这篇评论不涉及对作者公私生活的任何评价。

天神有多个版本,本篇分析的是2011年~2015年修完的永恒版,由三部组成:第一部《神谴》、第二部《原罪》、第三部《永恒》。在永恒版中,作者将所有的引用都规范标出,主角之一路西法的性格稍有改变,第三部相较于老版圣迹几乎等同于推翻重写。

我的评价标准很简单,只要能在高于现实时空的维度重塑个体生命感觉的叙事,就是好叙事。也许叙事中有一些陈旧的观点或你不能认同的价值,但故事不是教科书,它有自成一体的逻辑。我们可以讨论它的伦理,却无权审判它。 天神在重塑生命体验这一点上做得非常到位,当我翻开这个故事,会产生这种感觉:我切实地去到了另一个世界线上,那里有高耸的教堂穹顶和盛大的创世日庆典,有成批的天马和狮鹫兽。风镜中是命运的隐喻,蛊惑之路上游荡着爱的幽灵。恶魔学生坐在马车后翻的皮蓬上哼民谣,迎接第七狱难耐的冷风。魔界受欢迎的酒水叫艾欧恩,是淡紫红色的,希玛的街道旁总是种植着大片的白玫瑰……一切细节都是如此真实可感。

我第一次读天神,已是十几年前的事。永恒版虽是后修的,但也已看过四五遍。是以这篇评论虽今日才发出,却是整合了我从16年开始断断续续写的评论的成果。若一定要说这个故事对我意味着什么,我想就像是大多人在童年时都有过的那本最喜爱的童话书。长大之后重读,本以为会感到童话已不再适合自己,却不曾想读出了儿时不曾注意的东西——它是多么一部瑰丽甚至带有古典色彩的爱欲史诗:命运主宰一切,它主宰人,也主宰神。情欲毁灭理智,情欲毁灭英雄,明知毁灭作为命运的终局却仍忘死地追求,正是悲剧性的最好体现。

二、故事的切入视角与结构(涉及剧透)

(一)穿越

故事有着像穿越小说一般的开场。主人公黎彬本是一名普通大学生,学校新来的外教打乱了他平静的生活——他的女友移情别恋,爱上了外教。苦闷的黎彬借酒浇愁,却被外教找来挑衅。外教说了一些令他费解的话,似乎他们之间有一些神秘渊源。黎彬因饮酒及情绪激动,一个不注意,被驶来的货车撞死。他的“灵魂”自此上升,去到天界。

来到天界之后的第一个场景是多出两只翅膀的黎彬在天使群中排队,等待大天使为自己修补翅膀。他以为自己死后变成了天使,不曾想一同排队的天使卡洛告诉他,天界的生物没有“死亡”的概念,也从未听说过宇宙中有“人类”。而黎彬现在也不是黎彬,他的这具身体,是一个叫伊撒尔的能天使。能天使本就是天界底层,而伊撒尔因疑似背叛过这一群体而备受同胞冷遇。这样的一个底层天使,却似乎与高贵的圣座七天使之一梅丹佐有感情牵扯。后来更是与天界除了神外最尊贵且受人崇敬的天国副君路西法有了牵连,而伊撒尔似乎也有别的身份,作为现代人的黎彬的灵魂逐渐迷失在情感与政治的圆舞曲中。

但天神并非穿越小说,在第二部的开头,读者会知道,黎彬本就是伊撒尔,那是同一个灵魂,而不是穿越。黎彬有如此误解,是因为他丧失了部分记忆。 儿时不曾思考为何作者在开头写能天使伊撒尔身体里是一个现世的作为人的灵魂,而不是直接从天使的视角写。毕竟就算从天使视角直接写,后面的剧情照样能展开。如今有一种猜想:《天神》的世界观虽然沿用了古希腊神话的神人同一论,但神和人到底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为了能让读者快速进入这个如《神曲》一般庞大的体系和复杂的世界观,作者选择了模仿穿越这样的写作手段,借助现世人的眼光(也就是读者视角),快速进入那套庞大的世界观。比如原动天、义人这样的神学概念,伊撒尔会用现世人看待事物的方式去解释,这让读者也轻松地进入了文本。

大概从架构来说说第一部。作者做了详细的世界观设定:一重天到七重天,希玛、圣浮里亚、耶路撒冷等等中心城区;能天使、力天使、炽天使、智天使、座天使等天使分类……这仅仅是天界的构成,魔界部分规模也很宏伟。而这篇文平实近人的地方在于作者把神人同一论发挥到了极致,去除了神秘主义的面纱,增添了许多具有生活气息的地方。比如第七天最繁华的都城圣浮里亚有一家服饰店叫路西法之吻,只有大天使会光临,里面的衣服贵到伊撒尔刷几百年的盘子也买不起;服装店卖的衣服分高级和低级,高级的都有护翼,也就是翅膀连接身体处的那一圈花边;在学院念书要考天语、神数和魔法实践,很多天使都怕考神数;翅膀有损伤要去排队修补;街边书店里放着大天使尚达奉写的关于路西法和梅丹佐的风流韵事的巨作……诸如此类,数不胜数,让读者对作者笔下的天界产生了一种最原始的亲切感。除了这些生活化的细节之外,作者毫不吝惜笔墨,细腻甚至精致地去描写天界的美景,如光耀殿高耸的穹顶、祷告时天主神圣又端严的神情、盛大的创世日庆典:

豪雄的城门拔地倚天,被几根巨大的罗马柱隔开,顶端是一头翘首向天的狮鹫兽。 地面上投来无数条金光,在黑漫漫的天际中四处散播。 马车疾驰穿过大门,在空中残留下一道明媚的星痕。 …… 帝都的雾市,熙熙攘攘全是脑袋,金色的建筑因此显得更加富丽堂皇。远处的撒拉弗宫殿,更像摩乾轧坤的三个巨人,远远矗立在圣浮里亚极西处。 梅丹佐说:“漆黑中的庆典会比较热闹……所以神熄灭了恒星的光芒。” ——《神谴》

此外不得不提的是作者对天使性别的设定。炽天使都是无性别的,我们所看到的男性或女性表征只是他们自然幻化的一种形态,实际上所有炽天使都有生育能力,可通过振翅创造生命,或从心脏生出孩子。这篇文里的一些设定与情节,是如今几乎看不到的,如无性别、“攻”生子、恋父、弑父。我其实不愿用简单的攻受来指代角色,因为这篇文中的每一个重要角色的感情线都非常复杂,你能感到他们是活生生的、立体的、有着人性负面的,而不是被提纯过的样板。他可能在这段关系里是所谓的“攻”,在另一段关系里则成了“受”,而一个人也可以真诚地先后甚至同时爱着几个人。

我相信在宗教背景的网文写作者与读者群体中,一定有对神学的积累与认知超过作者的人。但我认为对于一部小说、一个故事而言,最首要的不是其中涉及到的‘知识’的严谨性或深度,有时趣味与体验感比这重要得多。作者采用了庞大复杂的架构,却能让读者快速进入她笔下的世界观体系并体会到乐趣,这是很难做到的。

(二)三个水晶球

《天神》的一大独特之处在于作者的叙事手法。它并非顺序写作,时间在这个文本中被全盘打乱了。主角伊撒尔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分别将当时的记忆放入了三个水晶球并依次丢掉。所以在第三部之前,伊撒尔的记忆一直是残缺的。《天神》的一条主线也正是伊撒尔寻回记忆之旅。老版的时间线和逻辑很难捋顺,也是令许多读者头疼的地方。永恒版的时间结构在我看来是较为清晰的,同时我发现作者在安排主角寻回三个水晶球的时间次序这一点上有巧思。伊撒尔每寻回一个水晶球,就会对自己的生命与情感更加绝望,而路西法要让伊撒尔爱上自己的难度也随之变大。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文本的张力在不断变强。

下面是我梳理的三个水晶球的内容及寻回顺序,涉及剧情,若是尚未看过的朋友,建议跳过。若是看过却仍有疑惑的朋友,请继续往下看。

伊撒尔第一个丢掉的水晶球,也是他最后一个寻回的水晶球,其中的记忆是:他从小爱慕路西法,追求了对方无数次,却也被对方拒绝甚至戏耍了无数次。他不明白为何对他人都很温柔的路西法,唯独在面对自己时喜怒无常。他认为是自己不够强大、配不上副君路西法,于是努力考试晋级,想尽快将双翼加到六翼。在加至四翼后的一场暴雨中,伊撒尔偷听到了神和路西法的对话,知道路西法永无可能爱上自己,便将这段痛苦的少年记忆封存起来,丢了。

伊撒尔第二个丢掉的水晶球,也是他第一个寻回的水晶球,其中的记忆是:在丢掉第一个水晶球后的他,对路西法不再有激烈的感情。而这时路西法似乎不愿意了,他开始主动接近伊撒尔,并成功再次俘获了对方的心,他们度过了一段非常甜蜜的时光。而路西法早在暗中酝酿的叛变渐渐刮起飓风,伊撒尔的真实身份也被揭露,他本是火系神剑天使长雷诺的儿子米迦勒,之前只是被封印了力量。按照预言,他是路西法的宿命之敌,将促成路西法的堕天。 一切都按预言的轨迹前行,路西法堕天成为魔王后,米迦勒(伊撒尔)浑浑噩噩度日,在这段时间内,梅丹佐怀上了他的孩子,米迦勒决定与其组成家庭,忘记路西法,因此将这段记忆封存后丢掉。

伊撒尔第三个丢掉的水晶球,也是他第二个寻回的水晶球,其中的记忆是:丢掉第二个水晶球的米迦勒,忘了和路西法的缠绵过往,慢慢爱上了梅丹佐,与其组建了和谐的家庭。但无意中去到魔界后遇到路西法,又本能般受到对方吸引,他发觉自己的内心动摇了。而此时梅丹佐也察觉到了米迦勒对家庭的心不在焉,与自己的爱慕者拉斐尔上了床。很快,这被米迦勒发现了。米迦勒在情感生活陷入一团乱麻之际,将这段记忆也封存进水晶球,丢掉后逃去人间生活了二十年,也就是开头的剧情。

有趣的是,第一个、第三个丢掉的水晶球其中的记忆跨度都有上千年,第二个丢掉的水晶球中不过短短两年的记忆,而伊撒尔与路西法度过的这短暂而甜蜜的两年却是第一部《神谴》的全部内容,也是全书最轻盈、浪漫、令人难忘的部分。

三、故事的基点(涉及剧透)

在我看来,《天神》的三个基点是:自由意志与命运的冲突、爱欲与死欲、永恒轮回的时间观。

(一)自由意志与命运的冲突

谢林说,古希腊悲剧呈现出的悖谬之根源在于人类自由与客观世界所施加强力之间发生的冲突,人必然要输给命运,也将因为曾与命运作斗争而受罚。*1《天神》中不断出现类似的情节与表达,这也是我认为它具有古典悲剧色彩的重要原因,其实整部天神都在处理这个主题。 人面临着一个异己的神明世界,要让这个诱人的异在世界属人的最好办法——神人同一。作者就这么让七重天上的神走了下来,找到了人性与神性相交接的点,像是一个崇仰希腊文化的基督徒,一面用理性与责任束缚着人物,将代表必然性的“命运”、“秩序”植入笔下的世界(如作为命运预告的风镜、亚特拉家族身上的诅咒),另一面又让人物呈现出与命运相抗的意志与力量,不断挑战着所谓的秩序,比如路西法曾轻视风镜的预言,再如即使知道亚特拉家族背叛神(即爱上神的敌人)后会受到诅咒,仍无法克制对彼此的爱意的两人。

第一部《神谴》后半部分中有一个非常经典的情节。天主向米迦勒说明他看到的路西法的命运走向:要么反叛失败被神杀死,要么作为宿命之敌的米迦勒亲自打败他,让他堕天。 于是米迦勒意识到,如果要和路西法在一起,就必须斗争,而这个斗争的对象就是他自己。愿望与后果往往是背谬的,这也是命运的吊诡之处。 米迦勒面对的两个伦理承诺是相互冲突的,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亚伯拉罕与阿伽门农曾面对过的伦理困境。亚伯拉罕为证明自己的信仰不得不杀子,阿伽门农为出征顺利而不得不杀女。一端是神圣的信仰与对神的承诺,另一端是尘世的爱人与不背弃爱人的义务。在米迦勒的困境中,他的信仰成分更为复杂,或说他的信仰本身就存在矛盾的因素,因为他既信神,也信路西法,而路西法即将叛离神。

米迦勒觉察到了不可更易的命运,他知道自己必然要承担打败路西法的义务,而他的自由意志却渴求与爱人一同堕天。这种对抗是无法解决的,因此米迦勒尝试在情感与信念上为自己背叛爱人的行为找到正当性基础——

现在他说了,他要寻找他的世界,他的正义。 丢掉了我,他还有他的理想。 可是丢掉了性命,一切都将失去。 ——《神谴》

米迦勒知道路西法有政治理想,他想建造一个自由的、阶级流动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人人都是自己的神明,而非依赖某位神明而活。因此米迦勒劝说自己,打败路西法是为了让他留着性命去完成理想。而在这种叙事中,他刻意忽视了一点,即他在替路西法做选择。也许在路西法的价值排序中,爱远比政治理想重要,也许他宁可与米迦勒一同赴死,也不愿独自在魔界成就事业。

可他必须如此说服自己以消弭背叛爱人的痛苦。正如阿伽门农在杀了女儿伊菲革涅亚后说:“急切地要求杀献,流女儿的血来平息风暴,也是合情合理的啊!”

因此在后来的剧情中我们可以看到,米迦勒的痛苦不是来源于他曾“背叛”路西法,而是他还爱路西法,却无法与对方回到当初。这也是路西法与米迦勒的情感分歧之一,因为从路西法的视角看,自己确实是被背叛了。

至于情欲带给人的悲剧性体验,往往与命运转折点相连。这在《天神》里被探讨得更多,于多组关系中得到映射:神与路西法、路西法与米迦勒、梅丹佐与拉斐尔、玛门与米迦勒、贝利尔与玛门,莫不如是。研究情节,我们不难发现,情欲往往是一条连接死亡的通道:想想米迦勒被围杀后留下的任由地狱犬撕咬的尸体、路西法化为森森白骨的半边身体、拉菲靠在生命之树边将死的绝望夜晚……情感的高峰从不容理性和逻辑的半分插足,爱本来也不是人们想象中那样一个平静和谐的词。爱导向死,是因它们本是同气相求的双生子。这一点将在下一节中得到分析。

(二)爱欲与死欲

弗洛伊德的本能理论将爱欲与死欲作为人的两种根本行为动机加以描述,但这并非本节的重点。在《天神》中,我看到的更关键的一点是爱与死的相互驱动,它们的特性在相对方的发生中加固:死由于爱的发生而变得锐利,爱由于死的潜在而显出珍贵。

故事中,神族的寿命以伯度为单位,一伯度为229万年。米迦勒的父亲雷诺战死沙场前活了三千多伯度,属于英年早逝。且神族的字典中本无“死亡”的概念,只有“回归原始”的说法。天界有一颗生命之树,寿命将尽时,神族就会进入生命之树轮回,获得下一次生命。死并不是一种压迫或恐惧,因此天使的激情远少于寿命比他们短上许多的魔族:

魔族感情不稳定的原因是经过生物学论证研究过的。魔界有一个用来衡量生物体质的塞库玛指标,这个指标数字的高低决定了一个物种的好斗因子和荷尔蒙数量多少,与其相关的还有意念控制力、情商、临界爆发力、魔法反弹比、受孕率、婚姻稳定程度等等。具体解说起来很专业又复杂,但从1到10的数据上看是很显而易见的:神族一般天使塞库玛指标是1.7,炽天使是1.2,大天使我们内部检测过,悲剧地发现没有一个高过0.5的;人类的平均指标是3.5,其中东亚人种数字偏低;魔族指标最低的是堕天使,随着堕落年份增加而上升,但最少都有5.7,小恶魔8.2,牛头人8.9,羊魔人9.1,大恶魔9.7。 ——《原罪》

但若作为爱欲驱力的死亡不在场,故事将变得索然无味。因此作者将死欲作为对主角的额外馈赠:先是天界的生命之树被砍了,死去的神族无法进入轮回。后生命之树得到修复,但命运弄人,米迦勒竟不是普通的神族。他是神抛弃的原罪,没有完整的灵魂,因此不能进入轮回。

而米迦勒作为路西法堕天后继任的天国副君,不得不亲上战场伐敌。也就是说,他始终暴露在死的危险中。这一点,路西法心知肚明,而米迦勒起先是不知情的。因此我们可以在文本中看到两人对身体与情感的不同态度,表面上看,米迦勒的哀婉似乎更明显、饱满,它指向思念,指向“相思相望不相亲”的现实,却并不绝望。因为只要两人的寿命无限接近永恒,相见的潜在可能总是存在的。而实际上,很少表达心绪的路西法承载了更大的绝望,他的绝望指向死这一虚无的深渊,死亡将截断所有爱的可能性,是一堵无法穿透的墙壁。“米迦勒·亚特拉是有死且不可复生的”,这一论断深嵌在路西法的精神之中。同时,他知道命运在身后窥伺,自己若袒露心意,则可能加速米迦勒的死亡:

如果是亚特拉家族的男人背叛神,结果就是被所有人抛弃,失去自己的功绩与事业,身败名裂,遗臭万年。如果是女人背叛神,她最爱的人和最爱她的人身体都会腐烂。从四肢开始,慢慢散播到心脏,脸上,到最后完全变成骷髅。米迦勒是炽天使,一旦背叛神,男女的诅咒都会加到他身上。
——《原罪》

因此,正如米迦勒选择打败路西法令他堕天一样,路西法也擅自替米迦勒做出了自己认为好的选择:在情感上伤害米迦勒,使其对自己绝望,不至于跟着自己堕天,而是转向功绩与事业以延续生命。

由此也可看出爱与死的同质性:它们都是不可克服的神秘他者。爱面向一个非己的主体,你永远无法完全掌控、征服、操纵对方,就像路西法屡次伤害米迦勒,希望对方知难而退,而米迦勒对他的爱仍未减退半分。死则朝向一个空无之地,人可以想象死、恐惧死,却永无可能体会真正的“死感”,因为死是与身体感觉的彻底断裂。爱欲与死欲都是自身现实的溢出,因而也是极致的高潮。

爱欲与死欲溢出了自身现实的矩阵后,向何方奔流呢?有两个方向。一是在高于生死的精神性维度反复回荡,另一是凝结为一个新的现实——通过生育,将己身与他者的爱与死融合为一个新的生命。《天神》对此的处理很有趣,路西法与米迦勒还是恋人时,曾一同讨论过孩子的名字。路西法想为孩子取名哈尼雅,希望他美丽、优雅、谦逊、自信、品德高尚。米迦勒想为孩子取名玛门,因为他喜欢钱(在古迦勒底语中,Mammon意为“财富”)。

后来他们分开了。路西法在魔界生下并独自养育了与米迦勒的孩子,梅丹佐也在天界为米迦勒生了一个孩子。前者名叫玛门,路西法将玛门的性格培养得与伊撒尔很相似;后者名叫哈尼雅,米迦勒把他养得很像路西法。若将子女作为一种“凝结”,就不难看出其中分别映射了他们怎样的爱欲。

宕开一笔,《天神》的爱是非常浪漫且带有神话气的,它绝不现代。以前看过很多天神的短评,发现许多人都提到深感在这个故事中看到了爱情。这是个很模糊的说法,什么叫“看到了爱情”?有人说,其实读者所谓的爱情就是指那种患得患失忽上忽下的心情。第一次看到这个说法,我是赞同的,而在反复重温中,我形成了自己的想法。

天神里有形而上的爱(神的爱)、有浑然世俗的欲念,但它们都不是作为文本灵魂的那种“爱”。作者心血化作的爱,在两个情节里显现出了清晰的轮廓:一是丢掉第二个水晶球的米迦勒,真正爱上了梅丹佐。是的,他爱上路西法以外的人,而前提是他遗失了关于路西法的记忆。后来他到魔界去,遇到路西法,被对方的气息环绕后,对梅丹佐的感情就开始动摇。二是伊撒尔书中,路西法找伊撒尔做自己的专宠天使,问他对自己有什么印象:

“贵气,优雅,天界最强大最美丽的神族,有不可动摇的地位……大概是这样吧。” 其实这些东西都只是表象,他身上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气息。 这种感觉与别人是不一样的。例如看到一个美女,我会迅速记住她的每一个散发个人魅力的瞬间:头发、眼睛、胸部、腰、腿、香水味、动人的声音、性感的举止等等。之后再想起这个美女,我想起来的依然是这些具体的视觉、听觉、嗅觉的冲击。 但对路西法,每当我想起他,第一个想起的,却不是他的容貌和声音。而是他带给我的感觉与记忆,他的气息。让我对他做出那么多傻事的,也正是这种气息。 ——《永恒》

至此,读者们在天神中看到的“爱”究竟是什么,已经很清晰了:一种筑基于记忆与气息的知觉。即使失去了记忆,也会从气息中复萌。即使忘却了气息,也能从记忆中感知。这也就是主体在爱中发生的“融合”——将对方作为一种感觉,内化为经验性的意识。

现代伦理中是没有这样的爱的,而只有爱的幽魂——责任。自启蒙运动以降,人类便极度推崇理性。理性总是意欲构造稳定的秩序,而爱一个外在于主体的他者显然是危险的,因为对方不稳定且难以控制。为了消除爱的二元性,使其易于把控,现代伦理提供了一个方案:将爱转变为责任的同义词。而当这个转换完成时,前现代的浪漫之爱就死了,它变成了冰冷稳定的家庭职责与义务。只要履责,就完成了现代人的爱。

不得不承认,这虽然无趣,但分外安全。人又获得了十足的主体性,理性回到了无所不能的支配位。但我想,这也是故事存在的意义,它提供了一个现实之上的幻想空间,并在其中复活了早已从现代图景中淡去的强烈爱欲。其实《天神》中也呈现了相对现代的情节,即人物意图将责任转化为爱(米迦勒与梅丹佐组建家庭),而这样的尝试失败了。最终,爱的矛盾性与多义性获得胜利,它的终局不是一方征服另一方,而是在超越个体的维度发生融合,并各自保留主体性。这一点,将在第三部分的人物分析中得到详述。

(三)永恒轮回

本节涉及故事结局关键情节剧透,阅前三思。

Ich würde Jahrtausende lang die Sterne durchwandern, in alle Formen mich kleiden, in alle Sprachen des Lebens, um dir Einmal wieder zu begegnen. Aber ich denke, was sich gleich ist, findet sich bald. AN DIOTIMA, Hörderlin

我愿在星辰中穿行千年,以所有形式、以生命的一切语言装点自己,只为再次与你相遇。但我想,与此类似之事,很快就会发生了。 ——荷尔德林《致狄奥提玛》*3

许佩利翁曾在致狄奥提玛的信中写下如此飘逸浪漫的诗行。而这些渺远的意象,在《天神》中不再是隐喻或修饰,而是真切发生之事。米迦勒为了路西法,在星辰中穿行了万千伯度。

命运似乎总不愿被人猜中。如上节提到,在前两部中,路西法畏惧米迦勒的死,而米迦勒对此一无所知。但在第三部《永恒》中,死亡亲吻的却是路西法的额头。 按第二部《原罪》的剧情,米迦勒出使魔界,与路西法旧情复燃。由于二人的政治立场是对立的,米迦勒的作为令天界众人不齿,甚至连他与梅丹佐的儿子哈尼雅都看不起自己的父亲。于是天使们密谋后,假传意旨召回米迦勒,并在天界之门围剿杀害了他。当时的米迦勒,还怀着路西法的孩子。 路西法听闻米迦勒的死讯后,将他的尸体带回魔界,用魔法保存。同时,瞒着所有人将魔剑与圣剑放入了罪孽之渊。这两把剑属性相斥,一百五十年后,将爆发出毁天灭地的力量。显然,路西法失去爱人的满腔悲痛转化成了彻底的毁灭欲:如果这个世界没了米迦勒,那么它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而路西法所不知道的是,米迦勒并没有全死。他的意识体还在,只是脱离了肉身,与圣座上的神化为一体,以全知全能的视角看待这个世界。 米迦勒的意识经历了一系列事件后,回到了自己的身体,而他并不知道路西法已将两把剑插在一起。路西法在四千年后,向天界发动了大规模的战争,却在即将打入第七重天,也即神的御座所在之地时,停了下来,神出现与他对话:

路西法却突然陷入沉默。他轻轻握紧拳头,眼睛眯了起来:“我不会去拔剑。” “即便你的士兵、子民、魔界的大将,还有最重要的亲人都有可能因此死去?” “魔族的血性,你到现在还不了解么?” “即便你身后那个天使,一定会在这一场毁灭中死去?” 听到这句话以后,路西法并没有立刻回头。他浑身僵直了许久,呼啸而来的狂风无规则地舞乱他的发。神也没有再试图说服他,顿时天上地下,一片死寂。 我知道在场的神族和魔族的视线都凝聚到了他的身后。 到最后,他还是回头了。 他看到了我。 ——《永恒》

于是路西法鸣金收兵,决定去拔剑。直到这个时刻,他仍然畏惧米迦勒的死甚于畏惧自己的死,即使作为魔王的他也无法进入轮回。而米迦勒并不知这场战争后,路西法会去拔剑:

是时候了断了。我只是回拍他的肩,像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回去以后,要好好生活,统治好魔界……我相信你。” 路西法垂头笑了笑,点点头,转身举手做出了撤军的手势。他飞走一段,在已经残破不堪的希玛城上空。我突然又想起了曾经他在光辉书塔离去的背影,还有少年时呼唤他,冲过去亲吻他时的情景。   ……   而此时此刻,我看了他许久,终于只是微笑着说:“珍重。” 在他离去以后我甚至还想,这一回告别得这样平淡,应该很快就能恢复了吧。人生自然有诸多不如意,许多事我们也无法预见未来。这我是知道的。但我永远不会知道,路西法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自由了”。而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珍重”。 我也不知道,这是我们此生最后一次见面。
——《永恒》

这之后不久,米迦勒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听说了路西法死亡的消息。 一般而言,死从实际发生到被接受之间有一段过渡期,人往往不能立刻在精神上消化爱人死亡的事实,伤痛是暗中积累的。作者在文本中对这个过渡期的处理超乎想象得好,不落俗套,平淡中蕴藏深情,于意想不到之处令人落泪。作者用三个高潮情节进行串联,一步一步将故事推向最高点、将主角的爱与诚、罪与欠、痛苦与欢愉推至极致——那是一个足称“惊异”(deinon)的时刻。

在英语中,没有一个单独的词可以用来翻译古希腊文deinon。它最常见的用法是来形容奇迹和敬畏感。但在不同的语境中又可以用来指人类理性的光彩夺目,罪恶的极度恐怖,以及命运无常的巨大威力。……deinon又通常暗含着不和谐的意思:与周围的世界不相般配,或与预期不符,与欲望不配。人会被它惊吓住,无论是好是坏。*2

接下来,让我们来跟着这三个情节,走向文本情绪的最高点。

在路西法刚死后的那段时日,米迦勒没有什么明显的异常举动,只是对生活不再那么热情。朝会也好、与朋友相聚也罢,都只是不再具有意义、不再能引动情绪的事。他只是靠惯性维持着生存的状态。 天主在此期间告诉他,天界有一道时空之门,千年开启一次,进入后便可重历出生到进入时空之门节点的所有事件。但在这个过程中,一切都无法改变,只是相当于再体验一遍人生。而且一旦进入,就相当于陷入死循环,会不断重复这个过程。米迦勒听后拒绝了,他认为既然不能改变,那么重新经历也没有意义。 因生活过于无聊,他振翅创造了女儿芭碧萝。很快,芭碧萝到了需要读书的年纪,择校前,她天真烂漫地问米迦勒,伟大的魔王路西法读过哪所学校:

“那他读的是什么学校呢?” “哦,他读的是……”说到这里,看着芭碧萝期待的眼神,我突然说不下去了。 不是不愿意说,而是……路西法以前读的是什么学校呢?摇了摇脑袋,过了很久,我才继续说:“他似乎是读的七天学院。” 那天晚上,我看了很多书。然后告诉刚和朋友玩耍回来的芭碧萝:“我记错了,路西法神法和七天两所学校都读过。”
——《永恒》

我想,这才是路西法的死亡真正在米迦勒的精神中发生的时刻。他作为世界上最爱路西法的人,都已开始遗忘关于那个人的点点滴滴。若有一天,他不再记得他,那么路西法的形象就再也无法从死亡的深渊中走出,而是完全归化为“无”。米迦勒此时从遮蔽感受的简单生存中回过神,开始感到迷茫。

迷茫没多久,又一个创世日到了。芭碧萝在创世日的隔天告诉米迦勒,自己梦到了一名堕天使,这也是路西法死后的第一个小高潮情节。根据芭碧萝对其梦中人相貌的描述,米迦勒意识到那可能是路西法。芭碧萝还没上过历史课,应该不清楚路西法是什么模样的。从这一天起,米迦勒对生活的热情恢复了,他再次有了感知,能体会到诸如期望、喜悦、悲伤一类的情绪。

创世日百年一祭。每过百年,芭碧萝都会梦到路西法,并将他的话转述给米迦勒。可终于有一天,她不再梦到路西法。米迦勒开始焦虑。在一次芭碧萝离家的暴雨天中,他意外发现了女儿的一本日记,上面记满了与路西法有关的文献,甚至有其画像。

至此,真相明了,路西法死后的第二个高潮情节出现:芭碧萝从未梦到过路西法,那些梦境只是早熟的她编造出来安抚米迦勒的善意谎言。读者随着米迦勒的视角,从幻梦中陡然清醒:路西法确实完完全全地死了,连一个意识碎片都不剩。 这是路西法的死整全地化为米迦勒的精神现实的时刻。积累已久的伤痛在这一刻爆发,爱的强度和力量,推动着主角的意志冲破自身所在的现实,第三个高潮情节出现:米迦勒在一个千年过后,主动找到天主,表达了想进入时空之门的意愿。

这三个高潮的串联,也可以说是米迦勒体会路西法之死的心路历程。他接受不了路西法成为“无”,于是宁可走入死循环。在三个情节的铺垫后,“惊异”终于显形了:

“殿下。”我停在他的面前,“时空之门已经打开了么?” “是。”天主看着我,眼神中充满了悲悯与慈爱,“米迦勒,你想好,这样下去只会是一个死循环。再回去,你将会重新得到你想要的东西,而且感情会越来越深。这样一来,你再失去那些东西的时候,就会越来越痛苦。你不会后悔么?” “我只想知道一件事——这不是我第一次经历这样的轮回,对么?” 天主只是闭上双眼,没有回话。 ——《永恒》

读者在这个惊异的时刻意识到,我们所看到的整个故事,不过是主角经历的永恒轮回中的一次。所有文中曾令人疑惑的细节都在此时清晰了起来——为什么黎彬刚成为伊撒尔时,第一次听到路西法的声音,就被“扼杀掉所有感官功能的窒息感淹没”。为什么二人第一次对视时,伊撒尔立刻感到自己的心灵乃至肉体都陷入了极端的痛苦之中。最重要的是,我们终于读懂了第一部序曲中的这段话:

即便明日睁开眼的我会再一次与你见面,今夜我也不愿入眠。因为每一天的我们都是不一样的,每一个早上的我们都是崭新的。而今晚的我能给你的思念是最多的。 即便我知道,明日睁开眼,就会在有你的世界。 ——《神谴》序曲

据说永恒版原来是没有最后的《路西法书》的,也就是现在大家读到的HE。它本来停留在米迦勒踏入时空之门,开始下一次轮回,一切回到与路西法初遇的时刻。 若就这样结局——以米迦勒明知永远无法改变过去,也愿无数次进入轮回一再体验同样的生命流收场,可以成就一个极其具有感染力和悠长意蕴的悲剧。看到永恒结尾直接跳回第一部序曲,这个故事就再一次开始了。它的结构是一个完美的圆,没有开端或缺口,流畅得令人心惊。米迦勒无数次进入时空之门,每经历一次,对路西法的情感就深一分。读者随着他无数次进入这个故事,每读完一遍,对故事的理解就多一点。文本内外保持着出奇的一致。

但私心来说,我更喜欢现在这版结局:米迦勒在六亿个伯度的轮回中,一点点改变了事件的行进轨迹,最后路西法得以“复生”。这是主角与命运、秩序、神抗争取得的唯一一次胜利——时间不再受任何超验力量的支配,它的循环被打破,变成了延伸至无限的直线。米迦勒和路西法无数次的重复给予了事件或说现象一种生成性的意义。天主意识到路西法意图的同时也参透了时间的秘密——时间有两种形式,一是自在客观的,另一是“神”(本质上是人)的内感形式。通过心灵与情感的渗透,时间具有了属人性。所谓情感的永恒回响,其中的“永恒”想必不是指持存,而是永不止息的无数有关爱的断裂时刻的生成与消逝,永恒的存在形式是嵌入无数个瞬间。

四、角色分析

*不进行完整分析,仅在某点上深入,本质仍在讨论文本中关于“爱”的呈现。

(一)伊撒尔-没有皮肤的人(爱的在体性)

如果让我来指出伊撒尔的一个特性,我会说他是个没有皮肤的人。这在文中相对而言是暗线,易被忽视,因此我选这一点来分析。伊撒尔的需求,呈现的是人对爱的在体性的渴望。简单来说,是一种贴近尘世与肉身的爱欲。

根据《永恒》中伊撒尔书的情节,创世神本是全能全知、无欲无求的,却被路西斐尔扰乱了心绪。路西斐尔执意为神取了一个只在他们之间叫的名字——伊撒尔,在古天语中,意为太阳的光辉。 神最终决定将自己被扰乱的部分灵魂分离出来。这个灵魂的容器,就是雷诺与爱丽丝诞下的孩子,米迦勒。路西斐尔认为神的举动无疑于将对自己的私爱(eros)认定为应当抛弃的原罪,而他不明白私爱何罪之有,不明白为何私爱与圣爱(agape)无法并存,因此愤怒地将自己的姓名改为路西法,与神划清界限。路西法的原罪是骄傲,他不可能将就那个被抛弃的灵魂,于是对米迦勒十分冷淡。尽管如此,他仍在米迦勒出生后为其取了小名——伊撒尔。

当伊撒尔尚未被分离出神的体内时,曾有这样一段内心独白:

我想到了在造物的时候,曾特别留了一个缺漏,令生命所有的欲望都可以自行满足,唯独一个东西的欲望是必须通过别人的帮助才能满足的。 那就是皮肤。 任何生命的皮肤,总是会需要另一个生命的皮肤。不管是亲吻也会,抚摸也好,拥抱也好,他们永远没办法靠自己满足皮肤上的需求。皮肤是灵与肉的交接点,有了它,一切生命才会被同类吸引,走在一起,产生感情,生活在一起,繁衍后代。 化作实体的我,并没有普通生命的皮肤。 ——《永恒》

神无法从身体上感受到私爱的美妙,不同于祂的造物,祂没有皮肤的需求。神只有圣爱,那种精神性的、自上而下的、普遍抽象的爱,也是无法令路西法满足的那种爱。这也是我说伊撒尔没有皮肤的第一重含义,当他还是神的一部分时,他没有肉体感知。

而神何时无法再逃避自己对路西斐尔的爱欲?正是发现自己的皮肤产生需求的那一刻。爱丽丝与雷诺的婚礼举行的那一日,神偷偷化作实体参加,坐在最后一排。路西斐尔发现了,坐到他身旁,扣住他的手:

……手指上像是突然多了千万条通向心脏的神经。我如此清晰地感受到,他渐渐松开包住我手背的手,然后手指擦过我的手心,穿过我的指缝,轻轻地与我十指交握。这一刻,千万条神经渔网般整齐地收紧,勒住了心脏,麻痹了头脑。 感到他在一丝丝加紧与我手指交握的力道,像是他这个人也随着进入我的心里,并且再也不会离去,却因卸下了防备,完全不知如何再保护自己。 挣扎了很久,我最终只能有些呆滞地坐在原地,任他握住我的手。 ——《永恒》

神分离出伊撒尔,也相当于抛弃了皮肤的全部需求。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分离后的伊撒尔在感知上无比敏感脆弱,他渴求身体的交缠,也怕受到伤害。在追求路西法失败的无数年后,他偶然远远看到路西法的感受是这样的:

安娜和她男友说了什么我根本听不进去,我只觉得光是看看那个人的侧影,都已经令自己觉得呼吸困难。 我以为他和别人一样。我以为自己早忘了他。我以为自己长大了。 但不是这样。完全不是。原来对他那种单纯的、傻子一般的迷恋,早已在小小的心腔里坏死了,变质了,并且在我与别人陷入热恋的时候,在我完全放下防备的时候,悄悄地进入全身的皮肤、血液、骨髓。 现在,我浑身上下每一个角落,都填满了无法发泄又压抑的痛苦。 ——《永恒》

这是我说伊撒尔是没有皮肤的人的第二重含义。皮肤就像一层外保护,可以阻隔许多伤害。而被分离后的伊撒尔在面对路西法时,始终是一个没有皮肤的人,他直接用血肉面对路西法。对方给予的欢愉与痛楚,都被放大了数百倍。他对路西法的爱不完全是一种心灵层面的产物,而已实际延伸到身体感觉,这也就是爱的在体。路西法对他的言语伤害,会引起他的肉体疼痛。路西法对他的疏远,会让他的身体感到匮乏。

无可否认,这是切切实实的尘世爱欲,而非高高在上的圣爱。

(二)路西法-自由就是生活在有你的世界(爱的超越性)

若说伊撒尔对路西法的爱是由圣爱化为私爱与圣爱并存,最终被剥离为私爱的,那么路西法对伊撒尔的爱则与此相反,那最初就是尘世爱欲。

也许就像正题必然走向反题,反题必然走向合题,路西法对米迦勒的爱,随着剧情的推进,由尘世之爱转变为具有超验性的爱。这也是本文标题为“在私爱与圣爱之间”的用意之一,路、米二人之间的感情,正是在这中间的一种爱,兼具世俗性与超越性。

《永恒》中,路西法书的题记是:“自由就是生活在有你的世界。”

初读这句话时,我没有理解,甚至感觉像病句。 在路西法的价值排序中,自由似乎总是优先的,但那是什么样的自由呢?是“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神明”这样的绝对自治权吗?甚至,他要求的可能是宰制他人的自由吗?

如果落入语言圈套,从他的自由“是”什么来切入,那么可能很难理解题记的含义。如果问他的自由有何前提,那就离答案更近一步了。我举一个生活中的例子帮助理解:很多孩子嫌弃父母的管束,因为这样就无法自由玩耍了。而随着孩子逐渐长大,父母老去甚至离去,子女有了玩乐的自由(起码不再受父母的约束),这时他们却不再需要这种自由了。父母尚在时,子女有一种精神上的归属感与安定感,在这个基础上谈自由,是有意义的。而当精神故乡分崩离析,就谈不上什么自由不自由了。

米迦勒是路西法最想守护、最珍视的存在,是他和所处世界唯一有温度的真实关联,也是自由有价值的绝对前提。如果米迦勒不在了,那么任何自由对他而言都是多余的。“自由就是生活在有你的世界”的同义句,也许是:若没有你,自由再无意义。

在这种意义上,路西法对米迦勒的爱是富于超越性的。因为这种爱的底色不只是欲望,而是一种对共在(Mitsein)的领会。无需见面,无需触摸,无需掌控,只要心知那个鲜活的生命和自己同处一个时空,就感到有活下去的理由。

在第二部分第一节中,我引用了谢林的观点:在古典悲剧中,自由意志与命运相抗的结果,通常是人输给命运,人会因自己的不自量力而受到必然性的惩罚。路西法以性命为代价确保了自由的前提,可以说是输给了命运。从个人的角度来说,他既已死,自然失去了自由,因为自由需要一个主体。但从整体的视角出发,他因与命运斗争而丧失了“生”的自由,也恰恰证明了自由是存在的,而非幻觉——我们不可能失去本来不存在的东西。路西法为情生死的另一面,也是为自由生死。正如《神遣》中他发表的宣言,理想和伊撒尔,他都要。我想不能说他贪得无厌,因为自由与爱,在他那里本就是不可分的。

(三)玛门-命运齿轮转动之声(爱的偶然性)

在《天神》中,玛门是非常讨喜的人物。相比路西法与米迦勒,他性格中的灰色更少。最开始时,玛门就像一条澄明的溪流,他的爱与恨都是清澈见底的。 作为力量、地位与外貌都十分卓越的大恶魔,玛门从不缺追求者与床伴。虽看上去玩世不恭,但他是擅长性却不迷失于性的。在第一次见到米迦勒之后,他很快察觉自己爱上了米迦勒,那是一种超出“性”的需求。即使后来他知晓米迦勒是自己的生父,也仍没有放弃或转化对他的爱。伦理约束不了他,在这个天真少年的心里,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错,相爱的人应该跨越一切伦理、阶级、地位等外在之物,获得完美的结局。从这一点来说,他是《天神》中最相信浪漫主义的角色。

在老版中,玛门固然深爱米迦勒,但也对弟弟贝利尔动过心。这不奇怪,人本就可以爱上很多人,像路西法和米迦勒这样的终极神话配对才稀奇。而在永恒版中,玛门的爱有了更多命定的色彩。这个纯真的孩子,也躲不开命运无情的眼。爱源于偶然,却演变成了无法逃离的命运。

在米迦勒“死”后,玛门曾两次看到了被救赎的希望。第一次是贝利尔的出现,贝利尔是重伤的米迦勒拼着最后一口气在天界之门前生下的和路西法的孩子。由于生下就是孤儿,起初贝利尔并不知自己的生身父母,玛门当然也不清楚。也许他是从贝利尔那与米迦勒相似的面容中寻到了慰藉,又或许是亲缘的吸引,他搬去与贝利尔同住,送他珍贵的黑珍珠鼻钉,托人指导他的魔法。贝利尔在这样的攻势下逐渐失守,命运也看准了出手的时刻:在贝利尔被同伴起哄得头脑发热,准备去画室找玛门告白时,他推开画室门,看到玛门在亲吻石雕米迦勒冰冷的嘴唇。这段萌发中的关系就这样无疾而终,玛门也发现,或从头到尾都清楚,自己只是在贝利尔身上探知米迦勒的气息。

第二次是玛门遇到米勒。米迦勒的意识复苏后暂时不能归位,神给了他一具羊魔人的身体,让他化名米勒去到魔界,夺回自己本来的身体。米迦勒刚到魔界不久,就在一家玩具店门口遇到了玛门。玛门见羊魔人与小女孩搭话,以为他心怀不轨,便从后叫住他,而后米勒转头:

玛门肯定以为我对女童有什么特殊癖好…… 紧接着,我听见了玛门的哼笑声,随即脸颊就被他捏住了。他粗鲁地把我的脸往上拧,力道重的几乎把我的下颚骨捏碎,但笑容甜美,声音也是轻松自在的:“你可记住今天说过的……” 他的话说到这里戛然而止。然后,那双眼尾上翘的漂亮红瞳里只剩下满满的震惊。像是完全失去了语言能力一般,他微张的口迟迟没有闭上,却也发不出任何声音。直到这一刻,他的眼神才又变得不那么陌生,他的模样才终于和从前张扬放肆的少年重合了。他捏着我的脸颊的手渐渐松了下来,转而拨开我额前的刘海,可盯着我的脸许久,他最终只是不屑一顾地说道:“蓝眼睛的魔族看上去就很柔弱。” ——《永恒》

毫不夸张地说,在这个场景里,读者如我听到了命运齿轮转动的声音。米迦勒的羊魔人身体与原本身体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眼睛。玛门的直觉指引着他,通过这双眼睛,寻到了那个灵魂。

这之后,玛门经常主动找米勒出游,他的朋友也看出,他是想安定下来了。玛门在理智上仍不知道米勒就是米迦勒,他只觉得自己本能受到了吸引,甚至在与米勒的谈话中坦白自己曾爱过一个天使,如今遇到他,终于能放下了。

而所有读者都知道,米勒就是米迦勒,玛门从头到尾没有爱上过别的人。他所以为的出口,实则是同一条死胡同。真相被揭露之后,作者并没有过多描写玛门的正面反应,我想他一定有过绝望的瞬间。但最后他的选择是在爱着米迦勒的同时,成全他的幸福。也许在整篇《天神》中,除了神外,只有玛门明白:爱不是独占。

《天神》中好的情感表达段落有很多,而我最爱的一段,却是不怎么起眼的、以玛门为主视点的一段,我想用它作为本节的结束语。那是在贝利尔闯入画室后,玛门放开米迦勒的石像,回答贝利尔的问题:

“玛门回答这句话的时候,夕阳刚好以一个略微刺眼的弧度射入画室。窗外,载满入学新生的紫轮游览马车蹄声清脆,飞驰踏过砖石大道,带着仿佛旧时代才有的轻微颠簸。一些恶魔学生坐在马车后翻的皮蓬上,抱着一种叫做伊拉贝拉的塞外拨弦乐器唱着民谣,看上去就像是即将出海的年轻海盗。他们吹着口哨,正面迎接第七狱难耐的冷风,仿佛在沐浴初次体验的海风。如此生机勃勃的一幕,却随着光芒与马车的离去而转瞬即逝,快的就像是短暂的青春。” ——《永恒》

流逝与安定、即将展开的命运与青春气息的安慰中,作为旁观者的玛门选择的态度不是离去或忽视,而是驻足凝视,留给沉思一点空间。踏过的马蹄是流逝与变迁的明证,但它踏上的恰巧是追逐永恒的道路。人投身于流逝之中,便是向着永恒去了。此情此景,何尝不是读者对诸人物命运的审视。

五、氛围塑造&高光情节分析

(一)氛围塑造

在氛围塑造上,我认为知乎用户@染之 的点评已经很到位,可惜查看答案时发现已删除。我只能简单写一下。

全文中环境描写极多,铺陈极繁复。考虑到它最初发表时是网文,这一点是很有必要的,因为网文读者一般不会逐字逐句地读,而是一目十行。铺陈多,即使读者跳着看,也能或多或少抓住一些元素。

天神三部的气质都很鲜明。我曾和朋友玩过一个游戏,随机抽取一段天神中不起眼的描写,让对方猜出自哪一部,至今为止还未出过错。这篇评论的读者也可以试试,比如:“与他拥抱的时候,我能闻到淡淡的香气,让人想到了初夏枝繁叶茂的青蔷薇。”

即使不记得原文中有这段话,也可以很快推断出这是第一部《神谴》中的描写。每一部中都有拥抱,但只有第一部的拥抱才可能如此青涩浪漫。第一部是轻逸欢快的童话,初到天界,黎彬眼中的一切都带着出尘的神性美:黄昏的耶路撒冷坐落在玫瑰色的云层中,羽翼在云间的投影神圣又绮丽……廊道的原石感应到天使的气息会微微发亮。天使们坐在吧台旁聊天,兴奋时会不自觉舞动翅膀轻轻飞起。光耀殿之恢弘,到了隔一重天都能远远望见的程度。圣浮里亚没有夜晚,主角睡在一望无际的云朵上。在这样的时空中,路西法与伊撒尔的“初恋”如何能不甜蜜呢?

第二部《原罪》,路西法已堕天,与米迦勒成了敌人,也各自有了家庭。两人的相会不再纯粹,而是各怀心思与立场。《神谴》中的那种“轻”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压抑沉重,于是,环境也变化了。龙怒之谷两岸高耸的山壁是猩红色的,蛊惑之路的阴森诡谲更不必说了。魔界总给人一种藏在黑夜里的感觉,即使偶有清晨,也是阴云密布的。

前两部中有相互照应的情节,如两人还在天界时,路西法曾在光辉书塔为即将考试的伊撒尔讲解《天界史》,那是一个金色的温柔午后,你能闻到空气中的甜。而到了米迦勒出使魔界的剧情,路西法在图书馆为他讲黑魔法,两人躲着哈尼雅在书架间激烈地亲吻,那是一个令人心惊胆战、倍感不安的时刻,你能看到窗外的黑夜、蝙蝠与乌云。

第三部《永恒》则叠合了前两部的氛围,人物时不时陷入回忆,身体在此而灵魂在彼,像不时闪过的蒙太奇:

我想,不论过多少年,我都不会忘记这一个正午。这里有被金光照到变色的蓝天白云,有天界千万伯度最伟大的建筑,有我们每一个炽天使在这里留下的光辉记忆,有红红眼眶的梅丹佐,有我因路西法而死去的心。在这一天,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真实。我能感受到水珠溅落在脸上微凉的湿润,能闻到被风吹来的金玫瑰芬芳,能看见天界的荣耀之都在我面前绽放成一幅壮丽的油画……但这一天,所有的一切又是如此虚幻,它们是时间的剪影,拼拼凑凑,再也回不到过去。 这是我向路西法正式宣战前的最后一天。 ——《永恒》

也许作者在环境描写与氛围打造中用到的词句并不高级,甚至有不通顺之处,但它的整体效果极好。我觉得世界观设定也并不是要做的多么细致或新奇,关键是要让人物和人物的情感融入笔下的世界。在这一点上,作者做到了。至少在我心中,《天神》的每一部都已经超出了文字的范畴,有着各自的色彩与音乐。

(二)高光情节

高光情节比较多,我先写一小部分,来日有机会再填。这部分可能感受多于分析。

A.神谴

我曾问朋友,在她眼中,第一部中最浪漫的情节是哪一个。答案并不令人意外,我们都很难找出“最”浪漫的,而是像接龙一样报了起来:伊撒尔和路西斐尔躲在希玛的那几个月、梅丹佐的生日宴会、光辉书塔的午后、路西斐尔大教堂中的偶遇、魔界之旅…… 现在想来,也觉得这种密度太惊人了,几乎是把浪漫当空气的程度。一定要说的话,我最喜欢魔界之旅。路西法在生日的那一天,抛下所有为他庆生的人,飞到伊撒尔的窗台前,伸出手,请他去魔界玩,伊撒尔欣然应允。两人到魔界之后,做了一些很游客的事,比如去知名餐厅吃饭、逛集市、去龙穴看龙蛋……

其实后来他们做了什么不是最重要的,我能想起的那一瞬就是路西法在窗台前对伊撒尔伸出自己的手,邀请他飞向一个深渊。而我心中响起了Sarah Whatmore在《Innocence》中唱的那句歌词:I take your hand,and I wanna die. 我想伊撒尔在那一刻,一定相信自己可以永远这么轻盈,跟着路西法自由地飞往任何地方。

B.原罪

伊罗斯盛宴;第一次走蛊惑之路;黑天鹅芭蕾舞映射出的路米关系

C.永恒

想到了就说一说,关于风镜和蛊惑之路这两个设定照应的巧妙之处。先说明,作者本人也许并非有意识地运用了这种隐喻和结构,一切可能都是我的过度解读。 观看是古老的隐喻,当一个主体在看视,其蕴含的意味是(1)主体与被观察者拉开了距离;(2)主体的目光凝聚于一块,而无法顾及盲点。没有盲点就没有视域,当伊撒尔在看风镜与雷镜的时候,他必然忽略了什么。与被观察者拉开距离,也并不代表能直击本质。距离不是决定理解事物的程度的关键,方式才是。显然,他在第一次看到雷镜中自己与路西法欢好的场景时,以及第一次在风镜中看到成为大天使的自己时,忽视了许多令人不愉的暗示。而观看也直接引发了爱欲,如前面的部分所分析过的,伊撒尔看重的是爱的在体性。 《永恒》中临近结尾的蛊惑之路剧情,米迦勒通过“听”路西法叫他名字的声音来感受之为存在的对方。这才是能触及本质的方式。因为看视只能停留在客体光亮的表面,而听,倾听,能让人沉进深渊。我们如何感受雨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听它落到深坑的回响。当米迦勒选择用听的方式来感知路西法时,他才真正触到了超出爱欲却不及圣爱的那种情感的轮廓。

六、结语

不曾想能写这么多,但它确实值得。因为《天神》的阅读体验好似从混合了万物气泡的酒壶中喝下了满满一口,液体向下流入了心腔,不断丰盈、冲刷与积聚。两万字不到,也只是呈现了几个我眼中的小气泡。

前面四个部分,我一直在永恒版文本内打转,到了这里,却不由怀想起了圣迹版。 《天神》作为千禧年最有影响力的中耽之一,有着鲜明的千禧气质。朋友说那是极致的浪漫和淋漓的悲喜,而我会说那也带着一种虔诚的信——信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自由、更融合。 08圣迹版的结局,在当时看是有些好笑的,因为作者在结尾用的那句话是:我们在同一个世界,有着同一个梦想。 现在想起,只觉感动。是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08奥运的口号。 08年也许是新世纪第一个十年中最好的一年。那一年的世界也有很多不太平的事,战争、暴力、天灾接连不断,但绝大多数人相信,世界会变得更好,人与人之间的联合和会更紧密,国界与偏见将渐渐消失。上帝的城不在遥远的彼岸,它就在我们眼前了。08奥运,就是千禧十年的一颗明珠,光芒璀璨,展现了那个完美到近乎虚幻的未来图景。 网文作为通俗读物,很难不受时代背景下的主流信念浸染影响,天神就是一个与时代同脉搏的故事,从这一点上说,它是现代的。也许那时作者年龄尚小,无法以理性系统化的言辞明确将时代精神表达出来,但她感受到了。她也把那种感受,以独特的天赋呈现在文本中,传达给读者了。 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结局。

最后,我想以多年前初次读完永恒后写下的一段话,作为这篇长评的结尾:

我想,宇宙之中能发生的最可怕的事,便是:时间是个圆。若时间像圆一样无限循环,那么我们永远不会有“现在”,我们和高山上那块岩石没有任何差别。因为一切都是注定的,所谓的“当下”与“现在”只是一个由注定了的过去主宰的虚假现象,而“将来”实际上也只是“过去”的影像。时间从未流动过,它只是我们通向无意义的、无时间性的圆的工具罢了。如果一切都是持存的,那哪里来的“时间”这个概念?更别提“永恒”了。 那“永恒”究竟是什么呢?如果“永恒”是一个山洞,它的入口处一定立着一块指示牌,上面写着“瞬间”。“永恒”绝不是指亘古不变的持存,而是永不止息的无数断裂时刻的生成与消逝,永恒的存在形式是嵌入无数个瞬间。就像路西法和米迦勒的过往,他们之间的爱是无数个瞬间的集聚,作者以文字的形式将其凝固下来,而每一个瞬间背后都存在着一种颇具潜力的深度,这深度使得瞬间不断的膨胀。也许有一天,这些瞬间会从时间之书上掉落,飘忽远去。但我知道,它们是顺着永恒之河流淌的。 我在这个夜晚,写下这样一篇评论,你在那一端读,我们共同感受着永恒的节律,而就在这些瞬间的流逝中,我们已经在向着永恒去了。

————————————————————————————————————————————————————‘’

*1 M. Lurje, Die Suche nach der Schuld(2004) S.231, 自译 *2 玛莎·纳斯鲍姆《善的脆弱性》P68 *3 AN DIOTIMA, Hörderlin(1799), 自译

距离我第一次尝试具体地回答这个问题已经有六年了。现在回头看六年前自己写的东西,虽然在细节上的一些想法或改变或深入,但核心肌群竟然还是那个形状:

……《绝爱》让我找到了答案。我喜欢的,绝对不是普遍的消遣,Yaoi也绝对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爱情。那种激烈的碰撞、散发出绝望气息的情感,禁忌的、不可触碰的……这才是耽美,它有别的一切情感都无法拥有的张力。其实一定要定义成同性恋,不如说是无性恋更好理解。人不可能作为性别的附庸品存在,而我心中的耽美追求的就是这样一种脱离了外在的纯粹。(2014)

本月初写的微博:

今晚转了那条说男人没有性别的微博,想顺便聊下作为metaconcept的耽美。也不是学术聊法,只是说说这十年来断断续续理清的它对我的意义。 之前不爱在微博说这个,是因为有过被judge的经历。曾经现实生活中在大多方面还算聊得来的男性朋友,有天问我是否了解耽美,并表示:真的完全不理解为什么女孩子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 他可能都意识不到自己语气里的轻蔑,而我对此的第一反应是羡慕对方的天真。我有一个论断,自我认知身心都是百分百男性的人无法理解耽美。原因正是男人没有性别。无论是作为身份话语的既得利益者,还是作为能自由生活的隐名者,他们都没有必要去想象性别消失的异空间或平等的权力关系。准确地说,这样的想象反而被他们视作是冒犯,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夺权。 以前也看到过有人说某些耽美的叙事是强化heteronormative sexuality和hegemonic masculinity的,我也见过这种例子。但融入了我生命体验的作品,以及耽美作为一个genre对我的意义,恰恰在于卸下我身上由于性别身份而不得不背负的枷锁。 最近的例子就是中村春菊的作品。《世初》和《纯情》都是在轻喜剧语法方面非常成熟的商业作品,因此热度很高。但我不觉得它们是糖水,不如说是果味的咳嗽药水,虽然用糖浆冲淡了药味,但它始终是药。仔细一读,就会发现中村一直在自己的作品里逆转现实里的权力关系。这一点在Hybrid Child里体现得最明显,中村给主角的设定是类似sex doll的hybrid child,如果男性来做这个设定,大概会变成后宫番。现实女性的身体是object,那么仿照人类制作出来的hybrid child岂不是objectified object? 但中村不止没有在这样一个设定上搞sexual objectification,反而激活了这些性玩具的主体性。hybrid child在她的作品里挣脱了作为客体的命运,发展出了自己的情感、需求和意志,和主人的关系也从背景设定里的主-客体变成了主体与主体。 间之楔是不是这样的故事?绝爱呢?摩利与新吾呢?在这些作品打造出的异托邦中摆脱了枷锁的,难道只有角色吗? 想清这个问题之后,也就厘清了耽美对我的意义。 人不可能作为性别或性向的附庸而存在,耽美中的男性身份和同性恋倾向是表象,而实质是一种借用。借用“男性”,逃避性别身份。借用“同性恋”,对抗异性恋话语规训。而藏在纷繁表象下的,只是一个纯粹的心愿:做一个无身份的人。 以上话语并不能推出我认为耽美是一种去除性别身份的积极工具,或适合作为研究对象来讨论。至少对我来说,它更像是提供情感支撑的避难地。对抗主流话语,虽然最终要靠在现实里斗争,但情感维度的backup也不可或缺。作为女性的我天然地会被耽美里平等的权力关系吸引,所以它的意义在大多时候于我是不言自明的。 简而言之,对耽美的好感,不是对男性的好感,也不是对同性恋的好感,而是对摸到了大多同性身上的枷锁,并试图在自己创造出的世界中卸下它们的那些女性的好感。 所以,作为metaconcept的耽美究竟是什么呢?于我,大概就是女性之间共情的丝线,和一种异世同时的祈愿——脱离范畴的凝视。

但是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并未结束。我能察觉到自己观念上的一个转变,以前我总尝试赋予耽美以radical的社会意义,或者最起码强调它相对主流文化的progressive,但这其实仍然落入了旧窠臼。如果它没有体现所谓的进步,如果它不能套进传统中那些强有力的或说一直为人们所畏惧敬仰的复杂理论,它就不值一提吗? 所以我尝试尽量不从群体角度思考它,而只讲述它对作为女性个体的我的意义。

这个问题对我个人来说也实在很重要,毕竟至今与这种文化已有十年的生命情感关联,如果不理解它,也就无法理解我自己。因此,这也算是一种曲折的自我认识路径,我在透过耽美的棱镜观察自己。

因最近时间有限,我想先在这里记录一些与此有关的思维碎片,等日后再整理成结构完整的文章。

2020.10.25

今天读到纪大伟的一个观点,同志文学承载历史重量,而BL漫画/耽美则与此无关:

我並不是要在兩者之間區分高下。我不要歌頌同志文學的「高冷」,也不要貶低BL漫畫的「流行」。我其實讚嘆BL漫畫跨越年齡門檻、跨越國界的流動能力。我無法保證十年、二十年後的未來讀者還會繼續讀寫同志文學(或是任何文學),但是我滿確定未來讀者還會繼續擁戴BL漫畫(以及其他漫畫)。 讀者可以藉著閱讀同志文學認識歷史的悲情,也可以藉著消費BL漫畫來享受沒有歷史包袱的甜美。這種「歷史重量有無」的差異跟「藝術形式」有關(文學本來就跟歷史糾纏,而漫畫本來就不必在乎歷史),但並沒有完全被藝術形式決定:例如,「耽美文學」、「BL輕小說」也是(廣義的)文學而不是漫畫,但這些文字商品也很少承載歷史的重量。這樣說好了,沒有人會想要藉著閱讀BL小說來嚴肅認識某國歷史。妙的是,BL文類(漫畫、小說等等)偏偏樂於從各國宮廷歷史尋找題材,但是就算採取宮廷劇橋段的BL也不會讓讀者感受歷史的沉重。

如果在六年前,我一定会反驳此类观点,并举出许多例子来反驳。现在也不必舍近求远,今年年初我自己就写了一篇以1968年欧洲学运潮为背景的耽美小说,主角是贵族老财与革命工人。在其中,我借不同人物之口,几乎把欧洲激左哲学家的代表性观点和几次激烈的论争全部放了进去。但也正因此,我写的才不能算是“好”的耽美小说。我的人物变成了表达理念的工具,而那个理念却不是爱。

话说回来,耽美书写的是纯粹的罗曼史,提供的是爱的乌托邦。爱能克服一切乃至跨越生死,这种叙事一再在耽美中得到强化。即使耽美偶有悲剧色彩,也是被爱本身赋予的。那个世界的地心引力是爱,所以不止是历史没有重量,而是爱之外的东西都不重要。其他东西有时在故事中显得重要,但这仅仅是一种假象,而目的正是将爱托上祭坛的最高处。

在读初三的时候,我开始好奇为什么自己会喜欢阅读耽美,它究竟代表着一种怎样的欲望。我也是同时期开始读古希腊哲学的,但古往今来有无数的人告诉我西哲的迷人之处,我能从西哲中获得什么,却没有人向我解答耽美究竟是什么。我尝试过和当时身边唯一看耽美的好朋友讨论这个问题,她说:那能有什么原因和意义呢?不就和追星、看综艺一样嘛,看了开心就好啊。

也许对很多人是这样,但我意识到对我应该不止于此。到那个年龄,我从来没有狂热地喜欢过什么明星,也不看综艺,直到今天也是如此。能长期吸引我的东西中,必定有一个与我的个体生命相关联的谜题。 于是我在网上一通乱搜,买回了一本塞吉维克的《男人之间——英国文学与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 》。这本书针对很多英国文学文本的片段做了有趣的分析,其中提到的情欲三角,我至今也会在分析戏剧结构时引用。现在想来这也是我第一次接触酷儿理论,我感受到了其中的趣味,但却也藏着一些失望。因为这本书和我所认知的耽美是没有关系的,它没能解答我的困惑。从作者引用的那些片段中,我可以了解到维多利亚时期的homophobia,同性恋在当时的文学中是如何作为一种背德和堕落的象征的(也许就是纪大伟所说的“历史的重量”),但它和耽美是两个国度。 到如今我才算彻底理清了:亚洲的耽美文化和现实中的LGBT群体无关,甚至和真实的性别身份都没有关系。它和所谓的欧美同性恋文学也完全是两种东西,这点不再赘述。

我真正想说的是,跟六年前不同,现在我会赞同纪大伟关于耽美不负载历史重量的说法,但我要补充原因:它不承载历史的重量也正是它作为乌托邦的意义所在。如果耽美与真实的历史相连,那么它就不可能成为女性(至少是如我这样的女性)的情感避难所——因为在传统的叙事经纬中,女性几乎不能被计在历史的重量里。

下回内容:台耽与台言 我的第一次探索就这样失败了,《男人之间》没能给我满意的答案。 直到高一,我偶然读了《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其中有一节介绍台湾的鸳鸯蝴蝶派,我从中隐隐抓住了一条线索,感到它和耽美之间有非常微妙的关联。 无论是当年还是现在,都常能听到这样的吐槽:“我不喜欢这个受,他就和九十年代的台言女主一样矫情。” 这种相似只是一种偶然吗?耽美和台言之间有什么关系? 其实台湾00代兴起的耽美文化正是脱胎于日本BL漫画和台言的混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