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锋】掂心知意
瞎写的,与真人无关,勿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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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颅顶,蓬松发。皮肤是好润的白,眉眼是好纯的黑。本来分明的两种颜色,描到她骨上,却生出几分难言的艳丽。她笑笑地望过来,那张桃子脸上终于浮现一寸与年龄相衬的稚拙。好多人在睇那色泽饱满的笑,而她只望他。
于是他也礼貌地笑一笑,走过去:“Ceci你好,合作愉快。” “你在我就好愉快。”她说。听上去是真心喜悦。
他没话说,只好继续挂笑。即使从小就被长枪短炮包围,靓仔二字听到耳朵生茧,私生活风吹草动亦被所有人知,他也还是不爱回应这些关注。
“呐Ceci,这就是你的不对了,Nic一出现就绕着他转。你和他只共一场戏,手都不拖,我们还要一起拍好久!”Eason冒出来:“不过,你们同年的后生,是比较有话说哦?” 她皱皱脸:“昨日刚拍第八夜啊Alan,我共你感情破裂了。不敢信Nic也十七岁,他都好稳重,像大哥哥。”
“他啊,只是平时话少,要说稳重……”这头闲聊未完,导演已经招手。她毫无预兆地挽上来,步伐轻快,几乎是拖他前进。不知是不是尚未改掉在国外生活的习惯。
这是他们第一次合作。颜色好重的女仔,说话做事又无章法,他不擅长应付。
“呐,我们真的拍拖好不好?” 《十二夜》拍完,摄制组收工,场务忙得团团转。一片混乱中,他西装还未来得及换,就听耳旁传来这么一句话。 他侧头,发丝遮到一只眼,到底是十七岁的少年仔,另只眼看得出藏不住的错愕:“Sorry?” “我说,想同你拍拖呀。”前两字清晰,越讲声音越小,他凝神才听清。 “……为乜?”其实他也不怎么好奇,只是要时间来想婉拒台词。 她看路灯的光在他发上流连的光影,勇气好像被那光传回身上,一番话说得理所当然:“为乜、为乜。哪里事事有原因。我睇你一眼,就钟意你了呀。” 他不曾想会得到这种答案。所以说没有章法的人最难对付,他还在想台词,不知是不是表情先一步出卖了他,她已识趣地续写剧本,轻轻拍一下他:“和你开玩笑啊。” 讲完,她转身去寻别人说话,高马尾遮不住一小段瓷做的颈。他很快转回眼,去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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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曾想,他会一而再、再而三从同一个人那里听到没头没尾的拍拖请求。说得太多,都失了浪漫的氛围,好像“一杯咖啡,少糖鲜奶”那样稀松平常。
但她要的到底不是咖啡,他不能大方地随便给。时间一长,他也学会应付:“我们不是在银幕上拍拖吗?现实里情侣几多收场惨淡,可阿锋和敏仪永远在一起。”
她撑着脑袋想,觉得有点道理,亦有难言的气,伸手就去抓他绑起的头发。他偏头,墨镜一偏。她哈哈大笑,然后帮他戴好。
导演喊他们准备。阿锋吻敏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戏码,要奋不顾身,要情难自禁,要情中带色,要色中含情。两人听得好认真,也好不解,努力揣摩着导演要的效果。导演看这两个刚成年的仔听讲的表情,心里叹气,挥手说:“好啦,忘掉我说的。你们亲就是了。”
所以吻下去时,他确实都没多想。感官的信息随后传递到脑内,软软淡淡的一双唇,没有人那么艳。有点糯,大概是擦了唇膏。导演没喊卡,他感到唇齿间有了水汽。
“卡!”
唇与唇转瞬分开。他尽量公事公办,不望她眼:“不好意思啊Ceci,希望没蹭花你的妆。” 她可能有些热,将落满颈肩的长发撩起,不言不语,盯他瘦削的肩和薄薄的唇,半天才回魂:“哦,没事啊。我不在乎。说过想同你拍拖嘛。”
有一回,他实在太寂寞。他知没人能理解,因为他有好多钱,好多爱,好多别人苦求亦不可得的东西,怎么会寂寞,怎么配寂寞。可寂寞就像一首歌里最不谐的音符,一堵墙上最莫名的凸起,大多时候彼此相安无事,一旦你发觉它,它就总占据你思维一角。他找来好多试剂,想溶解那坚固的一角。他拍戏、写歌、飙车、不再拒绝她的请求。她坐副驾驶,叫好大声。他的肾上腺素在车速与尖叫声中一路上飚,心里却有一个地方,好冷静地在哼写给另一个人的歌。
他停车,她兴奋地来拉他手,眼亮如钻,长长的发落到他手腕处:“好刺激!明日还要坐!”他说好,摸她发,心中滑过一丝愧,不知是向谁,不知是向什么。
也许老天也发现他寂寞得过了头,要给他添点热闹。那夜他看到有狗仔,叫她坐自己车。他心里有事,开得心不在焉,直接撞到栏上。想到早晨还要搭飞机去曼谷,恼地锤方向盘。她原本跟在后面,赶忙下车,拉他进自己的奔驰。 他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他总想得好简单。出了法庭,他想这应该是尾声。被评为年度全港最负面艺人,他想这应该是尾声。相士说,她命重金,对你刑克太重,他想这应该是尾声。其实,也不算想错。他的确已画下句号,是有人执着于反复擦除。
门被拍得震天响,好似战鼓。她质疑他在世纪初突兀留下的句点,执着拍门,仿佛这样可以把句号拍散成一串省略号,好让剧情延续:“Nic!你出来啊!”
他去翻耳塞,刚找到,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和另一个柔婉的女声:“柏芝,怎么了?明早还要拍戏。”
他在房内深吸一口气,丢下耳塞。戏里她拿刀顶他喉咙迫他沉默,戏外她以声劈他门逼他发言。痴线!
他拉开门,用生涩的国语道歉:“陈红姐,没事,打扰你休息了。”然后切成粤语,声音不觉低了几个调:“进来。”
听到他的声,她像丢了魂,痴痴随他走进去。她脸上没妆,嘴唇泛白,眼眶发红。刚开口,语句已破碎:“霆锋……你……” 他抱手靠墙站,直接打断她,语速极快:“柏芝,我都同你话过好多次,我们不合适。不止我,连老天都说不合适!与你登对的人几多,何必非要找我?你这样子做事,叫其他人怎么看?就算我无所谓,你一个女明星,想到处被人讲闲话?”
她不哭了,努力吞下喉头那点细微声响,眼睛似兽般发狠地睇他:“我不在乎,因为我爱你!你在乎的是老天和闲话吗?找乜借口,你只是不曾爱我!”
他有一瞬哑口无言,而后冷冷发笑,背身打开门:“既然你知,就别再拍我门。”
这应该是尾声,他想。话已说得不能再多,再低自尊的人都受不了。他等她走出去,走出这扇门,走出他的生命。 可他等来的却不是离去的脚步声,而是贴上后背的一具柔软身体。夜里他只着一件薄衫,于是起伏陷落的触感分外鲜明。他急转头,发现这女仔早脱光光,一双眼还在发狠。他又惊又惧,连忙看了眼门外长长的廊道,确认无人后立刻摔上门,转过去想骂人,那双淡淡软软的唇已咬上来。他紧靠着门,听她在耳边的气声:“你不爱我,我亦不在乎。”
那种寂寞又涌上来。他瞬间脱力,任她亲。于是她紧紧抱他,好像他是她唯一的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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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夜过后,她确实不再拍他门。他还是冷淡客气,话语间渗着凉气。《无极》拍完没多久,他又到内地扎戏。看到她打着伞出现在片场,他知这场闹剧仍未完。
她倒不再问拍拖的事,只像老友一样,天天来同他话家常。他叫她别来,她说没事好做。
横店的夏天,太阳照得地面都有焦味,蝉鸣层层叠叠,叫得人心更焦。剧组的绿豆汤供不应求,水越放越多,汤越来越稀,后来只能捞起几个可怜的绿豆壳,喝不出味。他捞她喝,她赞好甜。痴线。
那天拍场打戏,天热得人人恨不能原地蒸发。合作演员状态不好,导演反反复复叫停,最后索性决定先拍别的。他对来道歉的演员说没事,实则略感扫兴地走下去。她在场边擦直流到锁骨的汗,肌肤被照得透明。看他走过来,赶紧对他挥手,笑出一排白玉似的齿。
也许是刚才没拍完的打戏令他胸中郁结,也许是这鬼天气实在让人头脑发昏,他不想再陪她话那些毫无意义的家常:“喂,还想不想和我拍拖?”
她脸上的笑很快挂不住,像是被烧化的烛,一点点塌陷下去:“你在讲乜啊。”
“和我过三招咏春,你都打赢我就娶你。”他不废话。 话讲出口,他都觉得自己好幽默,想她可能会大笑,可能会佯怒锤他一下,也可能会赞他喜剧天赋十足。所以当他被重击时,脑袋尚发懵。
她把太阳伞随便一丢,直接朝他身扑来,发了疯一样要打他,又是似兽的眼神,为场搏斗都不要命。他下意识伸手格挡,回神又怕伤她,只好边挡边往后躲。平时柔柔弱弱一条女,不知哪来这么多力气。
两人几乎把影视城转了一圈,到后来被她追得无处可躲,举手表示投降,话少如他都哭笑不得:“你啊,真是怕咗你先怕米贵。” 她撑着膝盖喘一会气,体力恢复一点就可怜兮兮来晃他手:“不会啦,我拍好多戏揾钱,米几贵都买你食。不要怕我,好不好?” 明明话要喂养他,自己语气却好像讨食狗崽,他嗤笑:“到底是谁在拍戏揾钱?我还喂你绿豆汤。”
她也笑,也不去擦一身的汗,只顾说没头没尾的话:“我好爱你啊。”
在这之前和之后,都有好多“我爱你”绕他耳边。有些是在说“我仰慕你”,有些是“我想成为你”,有些是“我爱你眼中映出的我自己”。他知只有这句不同。只有她的意思是“我允许你伤害我”。他甚至疑心,如果他叫她死,她也会试。
别人总话她好美好清纯,一下讲她是香港最后一个美人,一下又定她做玉女掌门人。多少人分析她骨分析她肉,多少整容医院照她做模板。但当他睇她,入眼的不是漂亮皮相,亦非精致骨骼,只一具打开的身体和不设防的心。他掂掂那颗心,正好是自己的重量。
方才他只守未攻,所以这次不能算她赢。
但也不能算她输。
在日落海岛求婚大概还不算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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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们就有一个“家”了吗?两个不爱自己的人,用对方的爱填满身体的空缺,组成一个家——他们最恐惧也最向往的东西。
他和她于此都无经验,但他尚能演出有底气的模样,她则丢盔弃甲。他最知她,越被爱越娇,婚后两年哭得比过去识她十年还多。打电话来哭,躲在浴室哭,在他怀里哭。他最初笨手笨脚,只知抱她拍她背,只知话老公带你逛街买珠宝,后来越哄越熟练。
Ceci总没精神上的安全感,她想要实体的爱。物质,看得见,摸得到,几让人心安。她以为爱是可紧箍到头上的花环,拿到手才知那圈美丽鲜花是骗人把戏。爱本身,是花环中央的虚空。她陷入,坠落,紧紧抓住身边另一个人。好像若他不在,自己就会被这片空无吞掉。抵死缠绵的肉身,或可填满一夜。
他覆在她身上,听她小声的啜泣。他觉得自己像质量不佳的花薰玻璃罩,气息浓烈的春香从没盖好的缝隙中一丝丝溢出,露水挂在罩壁上。渐渐的,她不哭了,喊他名,抚他眉角,神情痴得失了自己。他任她摸,不言不语地看她,像照一面光洁的镜子,反射着非现实的光泽。这一夜与婚后大多的夜没什么不同,他们在对方的身上和心里拼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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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相士曾和他说,老天不肯给的东西,是不能硬要的。你非要讨,他要叫你好看。
狄姑听了直抚心口,四哥听了沉默不语。那时他年轻气盛,一脸不逊,十字架耳饰晃得叮当响:“我偏要。反正总一条命,大不了换给他。”
二十多岁的他觉得爱理应轰轰烈烈,动不动就要拿命去搏。爱的生,爱的灭,都该像他演过的电影般波澜壮阔。 直到多年后,直到她不再在他面前哭,直到曾经的兄弟变为陌路,直到长出第一根白发,直到有些朋友不再长大,他才明白,爱也许有惊心动魄的始,但往往绝于拿最高级的放大镜照也找不到的缺口。它走得悄声无息,来过的证据只是心上深浅不一的痕迹。
夜里,独自躺在床上,总难免盘算生死,他会想起自己说过的话:“如果有一人会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天,陪在我身边,我只能想到她。”
他还记得自己说这话时在想什么,是出于爱,又不完全是。即使如今他已不讲爱,即使收场时他同她闹得好难看,他仍不否定这句话,他信她还是那个人。
因为他掂过那颗心,知道它多重。因为他尝过那种爱,知道它多猛。 有时,他梦上世纪的旧人旧事。高颅顶,蓬松发,英艳眉眼。Eason夸张的笑。也梦永远在银幕上拍拖的阿锋和敏仪,软软淡淡的唇。
在那个未满二十岁的吻中,世界褪去,只剩唇齿间的水汽。气转瞬散去,进到土,进到水,进到云,进到一切永恒的更迭中,因而比他们活得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