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一个群聊里某朋友说:“互联网是一种特权而不是天赋人权。”海底光缆基础设施机房dns wifi 蜂窝,没什么东西是免费和天生存在的。不管说得有多好听,上网就是蹭网,你用互联网的代价是变成一个用户和数据点在别人的网络里爬过。而所谓骇客精神就是指在意识到这套规则的前提下利用和扭曲规则、营造出足以改变规则的局面、装配出属于自己的疆域。比如说,很早以前就有借助手机蓝牙分布式连接,断网情况下也能和别人远距离聊天的app,这就是在大网络里孽生出的小网络。想办法合法化和妥协自然是一条路,但没必要迷信什么平台,连接的办法有的是。那么,有人可能会问,难道为了上个网“找寻快乐”必须做到这个地步,人均网络专家吗?是的,必须成为网络冒险家。要么为“快乐”而变强,要么在哭泣求饶中萎靡